韩国济州失踪案件虚假结案事件,终于披露了涉事警察为什么要这么做。
9月1日,济州警察厅在将夫姓警长移送检方前公布调查结果。夫姓警长承认,自己认为失踪者只是普通成年人,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同时担心如果案件一直不结案,需要继续处理和移交的工作会越来越多,因此选择谎称已经联系到失踪者,再自行结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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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不是误判,而是“怕事情变多”
按照警方公开的供述,夫姓警长表示,当时认为失踪人员属于普通成年人,所以处理案件时比较轻率。如果案件没有结束,后续还需要继续确认情况、整理资料,并在工作交接时处理相关事务,这种压力最终让他决定虚假结案。
警方此次还投入5名犯罪心理分析人员对夫姓警长进行分析。侧写师认为,长期累积的工作压力以及责任加重带来的疲劳,使其逐渐形成明显的“逃避工作”动机,而这种回避问题的处理方式再加上不负责任的态度,最终发展成了违法行为。
这一结果之所以在韩国引起更大争议,是因为此前外界一直猜测,他是否因为工作失误、判断错误或者对失踪案件程序不熟悉才草率结案。现在警方公布的结果却显示,他本人知道案件如果继续存在就需要做更多工作,因此通过虚假信息把案件人为结束。
也就是说,这已经很难再解释成简单的“工作疏忽”。
两名被虚假结案的失踪者后来都被发现死亡
夫姓警长目前最主要涉及两宗失踪案件。
今年5月,一名30多岁女性张某被申报失踪。夫姓警长没有实际与张某取得联系,却向报案人谎称已经确认本人平安,随后结束案件,并从警方失踪人员管理系统中删除相关资料。
在删除张某记录时,他还在系统中填写“交通事故死亡”等不实信息。警方调查认为,他之所以这样操作,是担心自己虚假结束案件的行为以后被发现,所以试图通过系统记录掩盖此前处理过程。
7月2日,一名60多岁男子A某同样被申报失踪。夫姓警长再次使用类似方式,声称已经联系到本人并结束案件,但实际上并没有确认失踪者安全。
直到张某案件被重新调查,警方才开始发现夫姓警长此前处理过程存在问题。8月22日,60多岁男子A某被发现死亡;两天后的8月24日,警方又在济州市翰林邑发现了张某遗体。
目前并没有证据能够直接证明两人的死亡由警方虚假结案造成,但案件最初被错误结束后,警方确实失去了及时搜索的重要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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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起案件复查,又发现25起异常
真正让事情进一步扩大的是,警方重新检查了夫姓警长过去负责的全部失踪案件。
夫姓警长从2025年3月至今年7月在济州西部警察署失踪调查部门工作,期间一共处理并结束了298起失踪案件。经过重新核查,除了已经曝光的张某和60多岁男子案件之外,警方又发现25起存在不同程度异常。
其中10起与前两起案件比较类似,存在没有真正确认失踪者状态,就直接结束案件的情况。不过警方目前已经重新确认,这10起案件涉及的失踪人员全部安全,没有再出现人员死亡或仍然下落不明的情况。
另外15起案件的情况稍有不同。警方确认这些案件中的失踪者实际上已经找到,但夫姓警长在系统中输入的结案理由并不真实,包括填写“交通事故死亡”“孤独死”等内容,以便从管理系统中删除相关记录。
因此,这25起案件并不意味着又出现25名失踪者遭遇危险,而是说明夫姓警长在系统录入和案件结案方面存在更广泛的不规范甚至涉嫌违法行为。
最让同行都难以理解的是:工作量真的会增加很多吗?
夫姓警长“怕工作量增加”的解释,也让韩国警察内部出现质疑。
有一线警察指出,接到失踪申报之后,真正的大规模搜索工作通常由辖区派出机构及相关部门共同承担,并不是所有搜索任务都由受理案件的一个人独自完成。因此,即使案件没有马上结案,个人实际增加的工作量是否真的达到需要冒险伪造记录的程度,也受到质疑。
这也是为什么警方侧写结果没有简单把问题归因于“太忙”,而是同时提到其回避性应对方式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工作压力可以解释一个人为什么产生疲惫,却不能成为伪造公务记录的理由。尤其失踪案件本身直接涉及人的生命安全,如果为了减少手上的未结案件数量而谎称已经确认安全,风险完全由失踪者和家属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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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为什么能连续这样结案,也是制度问题
这起案件现在已经不仅是在追究一名警察为什么偷懒,更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行为能够通过内部审核。
按照韩国警方原有流程,失踪案件结束时原则上需要确认本人安全,并由负责人对处理结果进行检查。但如果上级只是相信经办人员输入的“已联系本人”“已确认安全”等内容,没有再进行独立验证,那么审核程序实际上很容易流于形式。
夫姓警长能够处理298起案件,并且其中至少发现25起异常,本身就说明原有监督体系存在明显漏洞。
此前李在明总统已经要求彻查济州失踪案件错误结案全过程,并检查警方指挥监督体系。韩国警察厅也开始重新研究案件结案审批、失踪人员本人确认方式以及系统记录管理,希望避免一名经办人员能够单方面决定案件是否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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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在公布的调查结果来看,这种改革确实有必要。
如果一名警察只是因为觉得后续工作麻烦,就能够填写“已经联系”“交通事故死亡”等信息,把一个仍然需要寻找的人从系统里删除,那么真正需要改变的,就不只是这个人的工作态度,而是整个系统如何阻止这种行为发生。
夫姓警长已经于9月1日被移送检方,涉嫌渎职、公用电子记录伪造及使用、以欺骗方式妨碍公务等罪名。警方表示,对于298起案件复查中发现的其他异常情况,也会继续调查,并与检方合作追究相应责任。
这起事件最令人难以接受的地方,或许正是犯罪动机并不复杂。不是为了获得金钱,也不是为了帮助某个人,而只是因为“案件不结束,自己要处理的事情会更多”。
对于普通行政事务来说,偷懒可能只是服务质量下降;但对于失踪案件来说,一次为了减少工作量而进行的虚假结案,损失的可能是寻找一个人的最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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