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极目新闻等多家媒体证实,去年9月发生在山西晋城的那起肉铺连环杀人案,一审结果出来了。
凶手王建忠,因为先前与合伙人有矛盾,先杀合伙人,报警之后,在等警察来的那几分钟里,又冲出去捅死了一对路过的姑侄,三条人命啊。法院判了死刑,他还不服,觉得判重了,后又提起上诉。
三名死者的家属,请求索赔加起来600多万。
![]()
看了这个案子,我心里就俩字:愤怒。这不就是在漠视生命,视人命如草芥吗?
凶手的店是跟被害人李某合伙开的,后来因为经营闹掰了。说白了,就是经济压力大,加上自己身体不好,有抑郁症,心里那根弦儿断了。案发当天,他去店里买肉,人家把刀递给他让他自己割肉,他自己心绪不佳,直接拿刀捅了人家脖子。
最让人头皮发麻的是后面的操作。他杀了第一个人之后,知道跑不掉,打了110报警。按理说,这算是有投案的意思。
![]()
可你猜怎么着?在等警车那几分钟里,村里一个侄儿开车拉着姑姑路过,姑姑下车想去买肉。王建忠让别人走,结果那俩人动作慢了点,他冲回店里拿出刀,隔着车窗就捅,开车那男的跑出去没几步就倒下了,副驾驶的姑姑也没救回来。
整个时间线,从杀第一个人到杀完那对姑侄,前后也就几分钟。派出所离现场不到10分钟车程,警察还在路上。这事已经不是单纯的犯罪了,这是对人命极大的蔑视。
我去相关新闻底下翻了翻评论,大家吵得不可开交。有网友特别愤怒,说:“这简直就是报复社会!都报警了还接着杀,这心思得多歹毒?死刑都是便宜他了,那俩姑侄招谁惹谁了?”
![]()
但也有另一拨人,声音不大,但点很扎心:“这个王建忠据说干眼症很严重,看病没钱,生意还被合伙人耍,情绪崩溃了。虽然杀人不对,但难道周围的压力、合伙人的不厚道就没一点责任吗?这也是被逼急了的可怜人。”
当然,理性的声音也不少:“可怜归可怜,但法律讲的是行为。他杀了人报警,报警后又杀,说明他清醒得很,根本不是什么激情犯罪。这要是算自首,那以后谁还怕?”
![]()
网友的争论,其实就两条线:一边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另一边是“探究原因,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在我看来,这根本就没得选。抑郁症、压力大,这不是杀人的护身符。谁没压力?谁没病过?如果人人都拿这个当借口,街上岂不是乱了套?
我个人认为,法院的判决极其正确。不认定自首,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他报警的那个动作,已经被后面的恶行给覆盖了。他主观上没有真正想接受审判的意思,不然他不会在电话里说了自己杀人后,又转身去砍人。这就是纯粹、恶劣的故意杀人。
![]()
这里我得说句题外话。很多人可能觉得死者家属要600万太多,但那个被杀的47岁高先生,是家里独子,这辈子没结婚,留下一个74岁残疾的老父亲。这老头以后谁养?那两位死者的家,就这么散了。这600万,与其说是赔偿,不如说是三家人对这世界最后的一点呐喊。法院判了只赔丧葬费,这是法律规定,但我真心希望,如果凶手名下有哪怕一点财产,能赔多少赔多少。
说到底,这件事最让我后背发凉的是,这灾难来得毫无逻辑。那几个受害者,就是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午,路过一个肉铺,想买点肉回家。这一脚油门踩下去,就是阴阳两隔。
这案子二审还没开,凶手还在上诉。说实话,看到他上诉的理由是“判刑过重”,我心里堵得慌。三条人命,换他一个死刑,他还觉得重了?他毁了三个家庭就不觉得重了?
生命不是儿戏,珍惜自己的生命就是珍惜家人的生命。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