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里结婚的人,多半是图个“日子越过越暖和”的彩头。可那年是真的冷,窗户上的冰花厚得像刻上去的,敬完酒回来,红缎子棉袄的盘扣都被手心里的汗攥湿了。媒人当初说合的时候,我妈嫌他大八岁,说将来他老了你还年轻,伺候人到什么时候是个头。这话搁在谁心里都得掂量掂量,可见了面,他穿一件藏青夹克,头发剪得短而干净,说话一句是一句,不像之前那些嘴上抹油的,光说不练。
谈了九个月,婚事就定了。没有大操大办,两边亲戚吃了顿饭,闹到十点多就散了。他送完人回来,身上带着外头的寒气,在门槛那儿站了一会儿,等身子暖了些才走进来。他没有直接走过来,先去把窗户上的冰花呵化了一块,透过那小块玻璃看了看外头黑沉沉的天。这个动作后来我想了很多次,大概是在给自己壮胆,也大概是在确认,外头的冷终究进不来屋里。
然后他蹲到我面前,仰头问:“怕不怕?”那个问法,跟课堂上问一个犹豫着不敢举手的学生一模一样。他教了十年数学,眼睛里干干净净的,没有别的男人喝了酒之后的那种昏沉。我说不怕。他站起来,俯下身,嘴唇带着外头腊月风的凉意,轻轻贴在我额头上。那一瞬间我想的是,这个人是真的把我当回事的。
灯灭了以后,月光从刚才呵化的那一小块玻璃上漏进来,细细一道银白,落在枕头边上。他躺下来,手掌很大,指腹上有常年握粉笔留下的薄茧,伸过来握住我的手,说紧张就掐他。我没有掐,翻了个身把脸埋进他肩膀,闻到他毛衣上那股淡淡的粉笔灰味道,心里那根绷了好几个月的弦忽然就松了。那个晚上什么话都没再多说,可两个人都知道,往后日子就是一起过了。
后来的事情就跟所有普通夫妻一样,他备课到深夜,我织毛衣陪着,他改作业皱着眉,我就去厨房热杯牛奶端过来。冬天他骑自行车带我去赶集,我坐在后座上,手揣在他大衣口袋里,脸贴着他后背,风从耳边刮过去,一点不觉得冷。再后来有了孩子,他当了副校长,头发白了一半。他还是那个比我大八岁的男人,可开始忘事了,有时候备课忘了吃晚饭,有时候改完试卷在沙发上就睡着了,手里还攥着红笔。
去年冬天夜里我起床上厕所回来,看见他翻了个身,手在床铺上摸索了一下,含含糊糊喊了我一声。我赶紧躺回去,他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跟当年那个腊月晚上一模一样,才又安稳睡过去。窗外又结了冰花,我想起那晚他呵开的那一小块玻璃,月光从那儿漏进来,照亮了两张年轻的脸。那时候他三十一,眼角就有纹了,现在五十一了,纹更深了,笑起来还是一句是一句,不快不慢的。
有些话不用说得太明白,他问怕不怕的时候,我是真不怕。一个人愿意在进门前先站一会儿,怕身上的寒气过给你;愿意先蹲下来问你,而不是直接上手;愿意说紧张就掐他——这样的男人,往后日子再难,又能难到哪里去。二十八年前那个腊月晚上我没说出口的答案,其实后来每一天都在说。嫁给一个把你当回事的人,这辈子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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