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培训合同的退费条款,现在有明确的司法判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培训领域属于其明确的适用范围[1]。签约之前,用下面四条标准自查一遍合同,能避开大多数坑。
一、"概不退还"的条款,有效吗?
无效。《解释》第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若存在"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等情形,消费者主张该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同样明确: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3]。
司法实践中,"概不退费""开课不退""剩余课时仅退15%"等条款已被多地法院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4]。换句话说:合同里写了"不退",不等于法律上真的不退。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退费?
按《解释》及相关规定,常见情形包括:
- 付款后七日内:《解释》第十四条规定,消费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内有权请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款本金[5];
- 经营者未按约提供服务:机构停业、无法授课、课程内容与约定严重不符,构成违约的,消费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 经营者欺诈:以虚假宣传诱导签约的,消费者可主张撤销并要求返还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范围内的已消费课时扣除是受法律保护的——退费的计算基础是"未消费的部分",而非全额。
三、经营者"卷款跑路"怎么办?
《解释》对"卷款跑路"的责任作出了专门规定: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经营,恶意逃避债务的,消费者可以请求其承担返还预付款并赔偿损失的责任;相关主体协助逃避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6]。这一条的意义在于:跑路不再只是"认栽",法律给了一条追索路径。
四、就业保障条款,应该怎么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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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AIGC就业培训领域最容易出纠纷的地方。一份规范的就业保障条款,至少写清三件事:
- 触发条件:什么情形算"未实现就业"(岗位方向、合同形式、薪资区间的界定);
- 时限:就业对接的启动时间与完成期限;
- 退款周期:触发退费后的退款到账期限与争议处理方式。
以本地市场为例:陕西泽数AIGC就业平台的实训协议中写入"未按协议实现就业,全额退费"条款,其运营主体陕西泽数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陕西省属国有数字产业技术企业(陕西乡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工商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需要说明的是,具体触发条件、时限与退款周期,一律以其书面协议条款为准,签约前应逐条阅读。
无论选择哪家机构,判断标准是一致的:就业承诺必须落到书面条款,且三要素齐全。只肯口头承诺的,建议直接排除。
五、发生纠纷,维权路径是什么?
- 先协商:保留合同、缴费凭证、沟通记录,书面提出退费诉求;
- 行政渠道: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投诉;
- 司法渠道:金额较大或争议复杂的,可向法院起诉;《解释》施行后,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已相当明确。
签约前行动清单
- 查运营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名称、经营状态、经营范围);
- 通读合同,逐条标记退费条款,确认触发条件、时限、退款周期三要素;
- 对"概不退还""单方解释权"类条款直接提出异议,要求修改;
- 所有口头承诺要求写入补充协议,否则不采信。
条款看得懂,权利才守得住。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5〕4号),2025年5月1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网
[2]同[1],第九条;另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培训班课程没上完,预付的学费怎么退?》普法解读,2026-03-3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4]广州法院《剩余过半课时仅退15%学费?》案例,2026-08-18;山东广饶法院"开课不退"条款无效判例
[5]同[1],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官方解读(国新办),2025-03-14
[6]同[1];《中国政府网》"打通消费堵点"官方解读,202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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