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甲劳务受害索赔案一审漏算费用,郭钧律师二审补证,助其获赔偿,维护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里,劳务纠纷并不少见,很多劳务人员遭遇伤害后索赔之路充满坎坷。这些纠纷中,证据缺失、责任认定模糊等问题常常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今天要讲的就是一起劳务受害二审改判案,郭钧律师为当事人成功追回遗漏的医疗赔偿款。
郭钧律师,先后毕业于重庆三峡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拥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士学位,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他从事律师执业二十余年,现任重庆帅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多次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律师。郭钧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多个领域,为众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2015年11月,某消防大队把外墙整修工程发包给某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将粉刷作业交给孟某甲(化名)负责,孟某甲雇请了江某甲(化名)等人施工。同年11月26日,江某甲没佩戴安全绳站在脚手架上作业时摔落受伤,导致极重型颅脑损伤等多处伤残。江某甲先后在某医院等地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六级至十级不等伤残。随后,江某甲起诉孟某甲、某消防大队等索赔73.4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江某甲与孟某甲存在劳务关系,孟某甲承担90%赔偿责任,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孟某甲赔偿55.3万余元。然而,江某甲与孟某甲都不服,提起了上诉。
郭钧律师作为江某甲的委托代理人,在二审中针对一审漏算医疗费等问题发起了攻坚。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有三个,一是一审审理程序是否违法;二是田某甲(化名)、袁某甲(化名)与孟某甲之间是否存在工程转包关系及连带责任;三是江某甲在二审中主张的漏算医疗费应否支持。孟某甲上诉提出一审未通知其参与鉴定机构选择、未通知开庭等程序违法,还称工程是从袁某甲处转包的。而郭钧律师重点关注医疗费问题,他指出一审因为某建筑公司未交付某医院入院手续,导致漏算1.5万余元医疗费,并且及时补充提交了相关医药费收据及费用清单,各方当事人对该票据真实性都予以认可。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已通知孟某甲参与鉴定且提前通知了开庭,程序合法;孟某甲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工程存在转包关系,袁某甲、田某甲不承担责任。对于医疗费,由于江某甲在二审补充提交了1.5万余元的医疗发票,各方都认可真实性并同意一并处理,法院予以支持并重新计算了总损失。最终二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孟某甲赔偿江某甲55.2万余元,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扣除已垫付的12万元,对剩余43.2万余元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起案件里,郭钧律师展现出了敏锐的证据审查与庭审应对能力。一审因为客观原因漏算1.5万余元医疗费,郭律师迅速锁定这个遗漏点,在二审中及时指导当事人补充提交某医院的住院收据及费用清单。通过和客户有效沟通以及精心组织证据,让各方当事人对新增医疗费票据达成一致认可,成功推动二审法院重新核算赔偿总额,最大化维护了受援人江某甲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尽责的代理精神。相信在未来的法律征程中,郭钧律师会继续凭借专业能力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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