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北京政府应当允许外来人员,自愿合租群租和住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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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政法大厦辖区警务室的一通电话,让我十分诧异。民警询问我是否近期申办了居住证,可我对此毫无印象,只忆起早年曾有过申办经历,最终却因政法大厦属于办公楼性质,不符合居住登记条件而未获批准。一番沟通后才得知缘由:因我单身一人做饭太麻烦,也为了节省时间用来工作,日常三餐均以外卖解决,竟被大数据系统判定为“常住”于政法大厦内。
这则略带戏剧性的事,恰恰折射出一个现实矛盾:在北京严控群租和办公室住宿的政策框架下,市场与民生层面却暗藏着对“职住一体”模式的隐性需求。政府若能摒弃“一刀切”的管控思维,转而探索适度放开、规范管理的路径,允许符合条件的办公室改造为临时住宿空间,不仅能有效破解住房与交通两大城市治理痛点,更能在保障城市秩序的同时,彰显民生温度,堪称一举多得的双赢之策。
北京现行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三条,出租住房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房屋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建筑、治安、室内空气质量等安全规定和标准;(二)具备供水、供电等基本居住条件;(三)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四)起居室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京建发〔2017〕112号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核心区域的住宅供应早已陷入紧平衡状态。东、西城区等老城片区早已明令禁止新建住宅项目,四环以内对酒店、写字楼等商业地产的审批也日趋严格,多重因素叠加之下,核心地段的租房成本水涨船高。对于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异地来京的通勤职工而言,房租往往占据个人收入的三成甚至更高,沉重的住房成本不仅挤压了他们的消费空间,更成为制约人才扎根城市的重要门槛。
在此背景下,允许外来人员自愿合租群租和住宿办公室,能够为这类刚需群体提供低成本的居住选择。这一模式并非凭空设想,美国国会的“沙发党团”便是典型例证——不少议员选择长期居住在办公室,以此节省高额房租,将更多精力投入公共事务。同理,对于北京的职场群体而言,“住办公室”不是单纯的无奈权宜之计,而是切实减轻经济负担、实现安居乐业的可行路径。
“职住分离”是北京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难题,长距离通勤早已成为市民的生活常态。每日早晚高峰,城市主干道上车流如织,数百万通勤者耗费一两个小时往返于住所与工作地之间,不仅透支了个人精力,更让城市交通系统不堪重负。相关数据显示,就业地与居住地的空间距离,是决定通勤时间长短的核心因素。
若能允许员工就近住在经过规范化改造的办公场所,将从源头上大幅削减高峰时段的出行量。这一举措,既能让职场人免去披星戴月的通勤之苦,拥有更多休息与提升自我的时间,也能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路网通行效率,让整个城市的运转更具活力。禁止违规合租群租和住宿办公室的初衷,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防范安全风险,其出发点值得肯定。但“一刀切”的管控方式,却忽视了超大城市发展过程中“职住平衡”的现实需求,也忽略了年轻人扎根城市的迫切渴望。
城市外来务工、求职打拼的群体,是城市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但现实当中,政府没有办法为每一位外来人员提供住房,这是客观现实,治理既不应为了拉动房产销售赚钱而封堵外来人员低成本居住出路,更不应拿安全隐患当作简单一刀切的挡箭牌,不能一边无力实现全民住房兜底,一边又把普通人仅有的低成本出路全部堵死。出来工作的都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居住环境差、存在一定风险,很多外来打工人对此心知肚明,为了平衡房租、通勤、收入,自愿承受相应代价,不用政府过度操心。
东方政法服务中心主任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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