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何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这一总目标,对“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战略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规定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人民法院助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筑牢公共安全法治防线提供了根本遵循。甘肃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以多元解纷为抓手、以实质化解为目标,推动矛盾纠纷从“终局裁决”向“前端防控、基层化解、闭环解决”转变,努力以高水平司法保障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一、
理念根基: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把握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法治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保障,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方式。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逻辑的核心,在于从“治理手段的法治化”转向“治理体系的法治化”,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指明了方向。对人民法院而言,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必须从四个维度深化认识,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制度优势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全会将“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位置,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社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对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这一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整合各方资源解难题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人民法院必须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一体纳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司法职能嵌入城乡基层治理网络。甘肃法院推动全省基层法院诉服团队、信访部门入驻同级综治中心,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实现了从“法院单打独斗”到“党委统筹各方”的治理模式跃升。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定分止争、实质解纷,本质上是民心工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信访化解、执行兑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就是在以实际行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甘肃法院推动信访部门入驻综治中心、探索执行事务前端化解、深化府院联动,核心目的就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实际成效赢得民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坚持系统观念,以高水平司法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任务、系统工程,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从“末端裁决”到“前端治理”、从“被动受案”到“主动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将打击与预防、惩治与修复、刚性裁判与柔性治理有机结合,以系统思维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效能。甘肃法院构建“矛盾纠纷、执源、访源”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人民法庭“调立审执访”一体化,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正是以系统观念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司法实践。
(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红色司法基因
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都是党领导下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与“马锡五审判方式”“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司法传统一脉相承、高度契合。“马锡五审判方式”所蕴含的“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优先”理念,是“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甘肃法院将传承红色司法基因深度融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中,努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堡垒、司法办案的最优单元、城乡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实质解纷的重要支点、司法为民的服务窗口,既是对优良革命传统的赓续,也是对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探索。
二、
矛盾预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三源共治”实现全链条闭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甘肃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工作要求,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作为破解“人案矛盾”的治本之策,将执源治理作为兑现胜诉权益的关键环节,将访源治理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重要窗口,推动矛盾纠纷止于诉外、化于诉前、解于执前、终于访前,构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司法闭环。
(一)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上,激活前端解纷动能
甘肃法院率先完成所有基层法院诉服团队100%入驻同级综治中心,实现立案窗口设置全覆盖,引导群众有矛盾先找综治中心。出台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实施意见,着力解决调解时限约束不足、久调不决、强制调解、履行率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调解难等突出问题。2025年,全省法院委托先行调解案件18.25万件,先行调解成功案件占比73.03%;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9.12%,同比上升10.26个百分点。2026年1-5月,全省法院委托先行调解案件8.03万件,先行调解成功案件占比59.41%;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65.83%,同比上升8.07个百分点。
(二)在访源治理上,推动信访实质化解
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2026年3月,全省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全面融入综治中心,95个基层法院中有71个在综治中心诉服窗口增设涉诉信访业务,24个单独设立涉诉信访窗口,入驻人员217人,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推、部门协同、属地兜底”的涉诉信访化解大格局。截至2026年5月底,全省综治中心就地接收涉诉信访案件232件次,实质化解58件,其中“骨头案”18件,排查涉诉信访风险28人次。在具体实践中,甘肃省高台县某番茄制品公司拖欠80余名农户收购款案,高台县人民法院主动对接县委、县政府,联合信访、农业农村局及属地乡镇组建专项化解工作组,促成企业开通自主销售与法院网络拍卖双渠道变现资产,近80%涉案款项执行到位并足额发放,涉农信访积案得到圆满化解。庆城县人民法院依托“法院+综治”联合化解程序,由综治中心统筹协调,联动化解了一起7年之久的民间借贷执行信访积案。靖远县人民法院在综治中心统筹推动下,联合村委会成功化解了一起历时10余年、历经两次诉讼,当事人情绪对立、多次信访的相邻权纠纷执行案。实践证明,将涉诉信访嵌入综治中心,既能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基层自治等各方资源,又能将风险排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预防在先、化解在前。
(三)在执源治理上,探索执行事务前端化解
健全“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加强风险提示和释明引导,强化各环节协同配合,保障胜诉权益及时兑现。探索执行事务入驻综治中心,整合力量协助查人找物、督促履行、促成和解。推动人民法庭参与执行工作,构建执行工作嵌入城乡基层治理新格局。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督促履行为关键抓手,探索建立“保全前置+源头预警”“指导调解+引导激励”“判后跟进+小案快督”“专门团队+执前督促”等举措,构建纵向贯通、程序协同、全域覆盖的全链条执源治理体系。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成功督促履行案件1388件,到位标的额达3154万元。2025年,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24.2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三、
基层基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甘肃法院立足“马锡五审判方式”发源地这一历史优势,对“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根基。
(一)强化理论研究与组织推动
甘肃法院推动并成功承办“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集结推出《优秀论文集》《优秀案例集》等理论成果;举办“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80周年座谈会暨“从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到全面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推动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会。庆阳两级法院成立“马锡五审判方式”工作室,建成一批红色司法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示范法庭创建活动,分两批选树20个先进法庭,3个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二)优化法庭布局与功能重塑
坚持“确有必要设立、确有司法需求、确能便利群众诉讼”的“三确原则”,逐一摸排人民法庭运行现状,统筹考量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分布、交通条件、信息化发展等因素,实行“一庭一策”差异化规划,推动新设、撤销、更名18个,全省人民法庭优化整合至376个。坚持支部建在庭上,设立党支部92个、党小组137个,实现人民法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宕昌县哈达铺人民法庭依托党建引领,打造“红色法庭”,案件较2025年同比下降39.5%,矛盾化解率提升至85%以上。
(三)构建“调立审执访”一体化机制
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承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出《全市法院人民法庭“调立审执访”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在偏远村组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联系点,推广“驻村调解员+特邀协调员”工作模式。2025年,全市各人民法庭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就地化解纠纷3800余件。近三年来,全省人民法庭审(执)结案件45.8万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42.39%。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1.59%、调撤率达61.05%、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达31.52%。环县人民法院虎洞人民法庭、文县人民法院安昌河人民法庭调撤率已连续3年超过90%,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人民法庭案件整体呈现调解多、判决少,适用简易程序多、适用普通程序少,服判息诉多、涉诉信访少的“三多三少”态势。
(四)创新“接地气”的调解方式与科技赋能
甘肃法院将本土文化元素融入调解实践,创造出通渭“罐罐茶”调解法、永昌“茶话贤孝”调解法、肃南“一碗奶茶”调解法等充满“烟火气”的解纷品牌。通渭县人民法院在李店人民法庭建成“罐罐茶诉前调解室”,邀请退休村支书担任特邀调解员,通过“六杯茶”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岷县“当归法庭”、张掖“种子法庭”等专业法庭精准护航特色农业产业发展,让司法更接地气、更暖民心。同时,全面优化人民法庭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网上开庭等系统,打造智慧法庭。2026年以来,全省人民法庭网上立案2.3万件,“云”上调解1.7万余件,线上开庭7000余件。全省已建成“共享法庭”114家、巡回审判点586个、法官工作站208个,实现司法服务全域延伸、全域覆盖,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
专业赋能:助力产业治理、深化府院联动,提升实质解纷精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甘肃法院立足省情实际,聚焦重点产业前端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专业化审判与府院协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一)以示范合同护航乡村振兴
张掖市甘州区是全国最大的玉米种子核心产区,全国每两粒玉米种子就有一粒产自张掖。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设立全国首家专业化“种子法庭”,针对种子合同签订不规范、权责约定不清等6类14项问题,向辖区农业农村局制发司法建议,并与种子管理部门、种业协会、龙头制种企业组成工作专班,联合修订完善玉米种子生产合同书,规范技术操作流程、违约金计算方式、种款兑付期限等条款,建立“案件总结—意见征求—动态修订”长效机制。现已修订合同文本4次,惠及全区80%以上的制种企业和农户。法庭还深入制种企业、田间地头开展政策宣讲、合同解读、专题培训,切实让群众看得懂、让企业用得上。随着示范合同全面推广应用,甘州区制种业态呈现向好态势,案件受理量年均下降14.9%,事实认定难、取证难问题减少48%。“种子法庭”成立以来,共审(执)结种业链纠纷392件,涉案标的额达2.1亿元,审理周期由52天缩减至23天。
(二)以府院联动推动难题破解
甘肃法院坚持把府院联动作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推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规范民事主体行为、减少民商事纠纷,加强社会治安防控、预防和减少犯罪的有力抓手,与省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召开省级府院联席会议,聚焦联动促推法治政府建设、破解企业破产难题、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等10个方面,创新构建“1+14+N”立体化联动体系,实现了府院联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转”的实质跨越。2026年,针对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难度大,劳动争议多发,破产案件办理亟须统筹协调,建工、物业等合同纠纷占比较高,危险驾驶等犯罪高发,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推动省政府召开第二次府院联席会议,着力在源头预防、执行攻坚、社会治安防控等领域强化联动协作、深化全链条治理,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前端。
(三)以行政复议助推争议前端化解
甘肃法院推广“两书一微”,即向起诉人、行政复议机关分别发送申请行政复议建议书和受理建议书,在立案大厅推广“陇原微复议”小程序,实现行政起诉状、复议申请书“一键转化”,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复议解决争议。2025年,全省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达到新收行政一审案件数的2.6倍,复议后起诉的案件仅占8.9%,有效分流了诉讼增量,纾解了异地管辖给群众带来的诉讼不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3年保持100%,主要负责人出庭案件30%实现实质化解。探索推出简单纠纷法官调、复杂纠纷庭长调、重大纠纷院长调的“梯次调解法”,行政一审案件协调化解率达25.37%。在全国行政一审收案同比上升的态势下,2025年,甘肃一审行政新收案件同比下降8.91%,降幅位列全国第一,行政机关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分别下降3.97个、11.75个百分点。
五、
治安防控: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甘肃法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犯罪治理融入案件审理,依法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重要职能。
(一)依法严惩严重犯罪,筑牢社会安全底线
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诈骗、涉黑涉恶等犯罪,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形成强大震慑,筑牢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司法防线。2026年1-5月,全省法院新收刑事案件8901件,审结7295件,同比分别下降15.65%、20.03%。电信网络诈骗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下降幅度明显,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二)坚持宽严相济,推进轻罪治理与恢复性司法
综合考虑社会形势、治安状况、人民群众感受,遵循“严格依法办理、裁判标准统一、宽严理据充分”的要求,准确把握“重罪中有从宽、轻罪亦有从严”辩证关系,以宽严之别体现政策力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长治久安。对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谅解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即使是轻伤害也依法从严惩处,体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的精准适用。注重发挥刑事和解、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的修复功能,通过赔偿保证金提存、社会公益服务、社区矫正衔接等方式,帮助涉案人员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对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以及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的,及时做好教育引导,防止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避免“一放了之”,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危险驾驶罪、帮信罪在刑事案件中占比较高,但大量案件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有限的实际,积极推动公安、检察院、法院与交通、通信、金融、教育等部门联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代驾服务配套、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诉梯次衔接;加强银行开户审核、手机卡实名制管理、校园法治教育和重点人群警示宣传,切实减少不必要的入刑案件,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强化社会治安防控,构建犯罪预防“立体网”
犯罪预防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甘肃法院坚持惩防并举,通过前端防控减少犯罪发生。在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方面,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服务管理机制。法院在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时,及时将相关信息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和社区,落实帮教措施。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建立分级干预机制,落实家庭监护、学校管理和社会保护等责任。在加强行业监管方面,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高发领域,与公安、金融、网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对出租出借银行卡、电话卡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加强实名制管理和风险监测,对旅馆、网吧等重点场所,加强治安检查和行业自律。在涉“黄”、涉性侵犯罪治理方面,与公安、司法行政、教育、市场监管建立动态预警、联动处置和高危场所分级管控等工作机制,结合案件办理分析研究行业监管缺失、制度机制短板等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堵塞监管漏洞。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推动“六大保护”责任落实,特别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住宿场所主体责任悬空、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开展阶梯式从严惩戒,对未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探索开展溯源追责与信用惩戒,同步追究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将违规记录纳入信用公示体系,加强联合惩戒。
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是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确保社会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的必然要求、现实所需。甘肃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更高站位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以更实举措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以更强担当加强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以更优服务传承和创新“马锡五审判方式”,持续深化理念更新、机制创新、协同共治、科技赋能,抓实做优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贡献甘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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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5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97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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