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自今年4月起全面启动道路交通安全“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大连公安交管支队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持续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的执法行动,对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一批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违法驾驶人接连落网,其中多名严重违法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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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无证驾驶拒不到案
6月3日,甘井子交管大队民警在执勤时查获无证驾驶人张某。案件查获后,张某心存侥幸,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经多次通知仍拒不到案接受处理,并刻意隐瞒自身行踪。大队开展大量走访摸排工作,于8月24日14时许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张某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甘井子交管大队于当日依法对张某做出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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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失驾再驾进拘留所
8月19日,金普大队民警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辽B牌照出租车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示意该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都某的驾驶证因两次酒驾、无证驾驶已被吊销,吊销后一直未处理,无合法驾驶资质,属于典型的“失驾”人员违法驾车上路。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都某此前因酒驾已经失去驾驶资格,仍不知悔改,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案例三:屡罚不改屡次无证驾驶
大连公安交管部门曾查处驾驶人张某祺,其于2023年至2026年间多次因无证驾驶被行政处罚,却屡罚不改。在近期交通整治行动中张某祺再次无证驾驶且非法改装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改装机动车”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400元。多次被查、多次被罚,却始终心存侥幸,最终换来一次比一次严厉的法律惩处。
案例四:科目一未考先进拘留所
7月15日,沙河口交管大队民警在对一辆白色奥迪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于某某仅完成驾校报名,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案件移交后,于某某面临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从驾校到拘留所,仅一念之差。
上述案例充分表明,在“五严禁五严管五必须”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下,任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对于无证驾驶、失驾再驾等违法行为,大连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不仅罚款扣分,也有可能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追责。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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