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同方股份)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由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相应修订公司的会计政策。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法定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告,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19号》,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20号》,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和《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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