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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1708万元!一机构借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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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当事人通过支付挂靠费借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累计违法所得3222992.47元,北京博力特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分所被罚没款合计17081860.09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市监稽罚〔2026〕16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通过支付挂靠费借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专利代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的规定,构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一)通过租用、借用等方式利用他人资质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作出相应处罚。

天眼查显示,北京博力特专利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 安徽分所,成立于2025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6条。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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