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净化文旅市场环境,严厉惩处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经营者及从业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文旅市场秩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我县文化、旅游领域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腐败包庇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一)文化领域涉黑涉恶类:文化娱乐场所存在的涉黄、赌、毒违法活动;黑恶势力操控演艺行业,通过聚众寻衅滋事等方式干扰正常演出市场秩序,把控经营主体开展淫秽、色情、低俗等违规演出;在文艺演出、艺术品经营、非遗传承经营等领域,存在的恶意控制、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二)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类:旅游市场存在的“黑导游”“黑旅行社”非法经营乱象,通过强迫购物、线上虚假宣传、诱骗欺诈消费、网络胁迫勒索等方式,侵害游客人身及财产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线索类:文旅行业主管、监管工作人员包庇、纵容文旅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违规提供各类便利条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各类违纪违法线索。
(四)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类:在文化市场、旅游行业中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网络敲诈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7-8541069(县扫黑办)、0797-8536990(县文广旅体局)
2.举报邮箱:2539131830@qq.com
3.来信地址: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稍口行政小区文化艺术中心三楼321室,邮政编码:341200。
三、注意事项
1.举报应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提供线索的公民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举报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欢迎广大群众、游客、从业者积极举报,共建规范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
上犹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8月28日
一审一校:赖海峰
二审二校:刘祖田
三审三校:胡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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