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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富里乡学田村村长、陆配邓万华遭解职后,虽诉愿成功,但至今仍未能复职。28日,邓万华在新党陪同下赴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申请赔偿,要求赔偿自去年8月遭解职至今共13个月、每月6万元(新台币,下同)共78万元的村长事务补助费。谈起这段时间承受的家庭与精神压力,邓万华数度激动哽咽,丈夫长期卧病、三个孩子仍需要她照顾,解职事件让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哭。
28日上午,新党在台内务主管部门前举行记者会,除邓万华外,新党律师陈丽玲、台北市议员参选人游智彬、何恕怀,及陆配团体代表均到场声援,并在记者会后正式递交赔偿申请书。
游智彬强调,邓万华是在花莲由村民一票一票选出的村长,在台湾养儿育女、照顾家庭,也持续服务当地,却遭行政机关解职,即使诉愿成功,至今仍不能恢复职务,民进党当局是以行政手段剥夺陆配依法参政的权利。
陈丽玲表示,邓万华去年8月1日接到乡公所解职通知后提起诉愿,花莲县政府同年10月29日撤销原处分。依法律效果,撤销原处分就应恢复原状,也就是恢复邓万华村长职务,但邓之后提出复职申请,乡公所表示仍须等待民进党当局主管机关厘清适法性,至今已过约9个月仍没有结果。
陈丽玲痛批台内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刘世芳伤害陆配权益,让许多陆配陷入恐惧与不安,“刘世芳,你是一个罪人”,让许多陆配家庭无法安心在台湾生活,更严重撕裂台湾社会的和谐以及两岸和平的氛围。
邓万华则表示,她在台湾生活多年、养儿育女并照顾家庭,也是透过选举获得村民支持,诉愿成功后却始终不能复职,这段时间承受极大精神与生活压力。她希望台内务主管部门给她一句公道话,也还给陆配应有的参政权益。
来源:中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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