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网
8月28日,*ST宝馨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公司及多家关联方金融借款纠纷案已正式立案受理。案号为(2026)苏0508民初11672号。
原告广发银行苏州分行共起诉九名被告: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被告一)、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二)、马伟(被告三)、蔡春雨(被告四)、马琳(被告五)、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被告六)、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被告七)、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八)、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九)。
原告广发银行苏州分行要求被告一归还借款本金9680万元,截至2026年7月30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合计约104.29万元,暂计总金额9784.29万元。原告另要求被告一承担律师费50万元,判令*ST宝馨等七名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还主张对被告一抵押的不动产及动产设备、被告九抵押的动产设备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诉讼源于2025年4月,广发银行苏州分行等九家商业银行组成宝馨集团债委会,与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ST宝馨签订存量银团贷款协议,约定以截至2024年12月20日的存量贷款总额约2.94亿元为基准组建银团,由广发银行苏州分行担任银团代理行。
2025年9月,广发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最高9880万元授信敞口,*ST宝馨等主体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25年9月26日,广发银行苏州分行发放贷款9980万元,年利率3.85%,到期日为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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