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芜湖”最新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因虚开发票、接受虚开发票以及偷税行为,芜湖多家公司被芜湖市税务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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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芜湖涵翔物流有限公司:虚开发票
该公司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芜湖涵翔物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1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税二稽罚﹝2026﹞27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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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向鼎建设有限公司:接受虚开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安徽向鼎建设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税一稽罚﹝2026﹞22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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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芜湖市拓轩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芜湖市拓轩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税一稽罚﹝2026﹞23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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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芜湖弘超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虚开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芜湖弘超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1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税一稽罚﹝2026﹞24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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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芜湖和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发票同时偷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芜湖和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税稽罚﹝2026﹞22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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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徽顺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发票同时偷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稽查局对安徽顺康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8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芜税稽罚﹝2026﹞21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
来源:信用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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