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为了抢走我爸留下的房子,把我告上法庭,说我不是亲生的,我没说话,直接把身份证递过去,法官看完后当场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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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那股消毒水的味道,让我想起父亲在医院的最后一个晚上。

邓玉蓉站在原告席上,她身后那个戴金丝眼镜的律师正把一叠文件递上去:“审判长,这是DNA鉴定报告,被告与罗建国先生之间血缘关系相似度为零。”

旁听席上嗡地炸开了锅。有人交头接耳,有人掏出手机。

我低头,从黑色帆布包里摸出一个牛皮纸档案袋,封口处贴着民政局的专用封条。

邓玉蓉冷冷地扫了我一眼:“闺女,叫了这么多年的爸,白叫了。”

我没说话。因为我知道,接下来我要拿出来的东西,比血缘更硬。



01

父亲走后的第三年,日子像一杯凉透了的白开水。

邓玉蓉带着她儿子邓浩住在老屋里,我搬到了医院附近一间三十平米的出租房,月租八百,朝北,常年不见太阳。

每逢休息日,我会回去看看,顺便给父亲的遗像上上香。

那天是个周末,我刚走到单元楼下,就看见楼道口堆着几张旧家具。

我一眼认出来了——那张藤椅,是父亲生前最爱的。

他每天晚上吃完饭,就坐在那张椅子上看新闻联播,手里端着一杯浓茶。

我蹲下来摸了摸藤椅扶手,漆都磨掉了一层,露出发黄的竹条。

邓浩正蹲在门口抽烟,见我来了,把烟头掐灭在裤腿上,站起来,躲开我的目光。

“这藤椅你准备弄哪儿去?”我问。

“我妈说了,家里堆不下这些破东西,让我拉去扔了。”

“破东西?”我嗓门一下子没压住,“这是你叔坐了十几年的藤椅,什么叫破东西?”

邓浩低着头没接话,闷声走出门外,拖起藤椅就往垃圾车方向走。我追出去伸手拽住他手腕:“放开!

邓浩比我小九岁,个子却比我高出大半个头。他站在原地没动,也不看我,声音闷闷的:“是你让我好好看着家里的东西的。”

他这话说得我心里一堵。

父亲走后那阵,我确实拜托过他,说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帮我看着点。

我没有松手,邓浩也没有放手。

两个人就这么僵在楼道口,像两个木头人似的。

隔壁一楼门响了,曾德文拄着拐杖走出来。

曾叔是看着父亲和我长大的老邻居。他扫了一眼我和邓浩,慢悠悠地说:“小邓,你先撒手,这是人罗家的东西,你搬什么搬?”

邓浩犹豫了一下,松了手,退到一旁。我把藤椅拖回楼道里,靠墙放好。曾叔没说话,拿拐杖尖点了点藤椅的坐垫:“你看看垫子底下。”

我翻了翻藤椅坐垫,底面垫着一层厚厚的旧棉布,缝了一个暗袋,里面硬邦邦的。

我拆开线,摸到一个冰凉的东西——一把黄铜钥匙,生了一些铜锈。

旁边还塞着一张纸条,折了四折,纸已经泛黄发脆。

我展开,上面只写了两个字:“民政局”,下面是一串模模糊糊的编号,像是用圆珠笔写的,被水洇过,字迹已经洇散了。

我翻来覆去看,看不出个所以然,问曾叔:“这是什么东西?”

曾叔摇摇头:“你爸没跟我说过。他这人你知道的,话少,藏事。”顿了顿,又说,“你爸生前最宝贝的就是这把椅子,天天坐在上面,原来底下藏着东西。”他没有再多说,拄着拐杖慢悠悠回了屋。

我把纸条和钥匙收进口袋,把藤椅搬回了自己那间出租房里。

父亲的东西不多,铁皮盒一个,旧藤椅一把,加一摞旧账本。

那个铁皮盒里装满了旧照片,我翻到深夜,也没有再发现别的蹊跷。

但那张写着民政局字样的纸条一直压在我枕头底下,像一根刺,扎得我睡不着。

第二天我调了个班,上午去了区民政局。大厅里人很多,我排了将近四十分钟队,到窗口把纸条递给工作人员。

办事员是个年轻姑娘,看了看纸条,又看了看我,摇头说:“这上面写的就是民政局三个字,没有具体说明什么业务,也没写人名,我们这边查不了。

“那这串编号呢?”

“看起来像档案编号。不过我们没有检索系统,编号也看不出来,得查纸质档案。”

我心里一沉:“纸质档案在哪儿查?

“在档案室,但得有法院或者公安的批文才能调。”

出了民政局大门,太阳很好。我在台阶上坐了好一会儿,把纸条摊开又折起来,折起来又摊开。

父亲留下这把钥匙,不可能没有原因。

他这人,一辈子不爱给人添麻烦,也从来不说废话。

可眼下我连这串编号是什么都不知道,总不能把整座民政局翻个底朝天。

我想起一个人——孙文强。

他是父亲生前的老朋友,以前来过家里吃过几回饭。

后来听说他考了律师证,在城南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不算大,但口碑还行。

我拨了他的电话。他听我说完事情经过,沉默了一会儿,说:“依晨,你后天有没有空?到我律所来坐坐,带上那把钥匙和纸条。”

我答应下来,挂了电话,站在民政局台阶上打了个寒战。明明是六月天了,怎么还这么凉。

两天后,我拿着纸条和钥匙去了孙文强的律所。

他仔细看了看钥匙,拿放大镜端详了半天钥匙柄上刻的一圈小字,然后抬头看着我,表情有点古怪:“你爸这是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啊。”

“什么意思?”

孙文强把钥匙放回桌上:“这个编号格式,是八十年代末那种老式民政档案的编号。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把钥匙对应的,是一份个人档案的正本。”

什么档案?

孙文强吸了一口气,看着我:“你爸当年办过一个领养手续。那时候的领养登记,不像现在这么规范,档案存在民政局的铁柜子里,一把钥匙对应一个柜子。”

他说完,我整个人愣在原地。“你说什么?领养?谁的领养?”

孙文强沉默了一会儿,说:“依晨,你从来没想过,你爸那个人,年近四十才结婚,你妈生下你不到半年就没了。他说是你妈产后大出血,没救回来。但据我所知,你妈当年在生产前,其实已经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了。”

我攥着钥匙的手发抖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抖什么。

孙文强把纸条翻过来,指着背面一行极淡的铅笔字,我拿起来对着光辨认,上面写着一个日期,还有几个字:“罗建国,领养登记。”

日期,是我出生后第四个月。

02

我花了三天时间才消化掉这件事。

白天上班的时候,我不能想这个,一想要手抖,差点给病人扎错针。

夜里回到出租房,关上灯,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那个日期,还有“领养登记”那四个字。

我想过去问曾叔,开口前又犹豫了。

从我记事起,曾叔就在我家隔壁住着。

他跟我爸当了几十年邻居,一起下棋,一起喝酒,父亲生病的那些日子,曾叔几乎每天都来家里坐坐。

我要是问曾叔,他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一旦问了,等于把这件事捅开了一个口子。

邓玉蓉那边更不能提。

那时候她虽然还没闹出什么动静,但我已经隐隐觉出她的不对劲,她看我的眼神,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像在打量货物。

出嫁的念头还没落实,传票就来了。

那天下午护士长喊我说楼下传达室有我的挂号信。

我下去拆开,牛皮纸信封,印着法院的红色抬头。

我站在传达室门口看完,信纸在手里被攥得皱成一团。

被起诉事由一栏写着:“继承权确认纠纷。”

原告:邓玉蓉。被告:罗依晨。

邓玉蓉在起诉状里白纸黑字写道:被告罗依晨并非罗建国亲生女儿,与罗建国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不应享有继承权。

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无资格继承罗建国名下房产。

旁边值班室的阿姨看我站在门口不动,问了句:“姑娘,没事吧?脸都白了。”

我笑了笑,把信纸塞回信封里:“没事,家里的事。”

回到值班室坐下,我手里拿着手机,半天不知道该打给谁。

最后拨了孙文强的电话号码。

他听我说完,沉默了几秒,说:“依晨,你要有个准备。邓玉蓉那边显然是有备而来。”

她有备什么?她拿什么证明我不是亲生的?

“她做了DNA鉴定。”

我一下子没接上话。“我没有配合过任何鉴定,她哪来的样本?”

孙文强叹了口气:“你爸住院的时候,有没有抽过血?有没有做过手术?

我想起来了。父亲肝癌晚期,有一次病危进了抢救室,医生说过需要输血。家属里只有我的血型对得上,我抽了血,签了字。但那都过去好几年了。

“你当年的献血记录,医院是保留的。邓玉蓉应该是想办法拿到了当年的血样留存信息。”

我后背一阵发凉。

那年的夏天,医院走廊尽头,我坐在铁皮椅子上等父亲出手术室。

护士拿来一张献血知情同意书说需要家属签字,我头都没抬就签了。

上面写了什么,我根本来不及细看。

如今它变成了法庭上的武器,被用来证明我不是父亲的女儿。

我坐在值班室里,窗外太阳明晃晃地照着医院楼下的花坛。

我忽然想起父亲临终前最后那段日子,他一直在反复叮嘱我:“依晨,老屋的东西别乱动,该是你的跑不了。”

我当时没太当回事。以为他说的是那套旧房子,现在我明白了,他说的不只是一套房子。

他说的是一段被藏了近三十年的身世。

我拿出手机,翻出一个号码,拨了出去。等了十几秒,那头接起来。

“曾叔,是我,依晨。”

“哎,闺女,怎么了?”

我想了想,说:“曾叔,我爸生前跟你聊过我吗?”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曾德文的声音有点干涩:“怎么突然问这个?”

“我爸当年,是从哪儿把我抱回来的?”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一阵。一阵很长的安静之后,曾叔缓缓开口:“依晨,你等一下,我拿个东西。”

我听电话那头传来开抽屉的动静。过了好一会儿,曾叔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你爸当年留给我的东西,我这些年一直没动。你来看看吧。”



03

我下了夜班,第二天一早就去了曾叔家。曾叔让我进屋,把门关上,从床头柜里翻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上面已经起了毛边,有些发黄了。

他没有递给我,而是放在桌上,慢慢开口:“你爸走之前那几天,来过我这里一趟。他说,依晨以后要是遇上麻烦,就把这个信封交给你。”

他那时候就知道会出事?”我问。

曾叔摇摇头:“你爸这个人,平时话不多,但他心里想得比谁都长远。他大概是预料到自己走后,家里不太平。”

我伸手去拿信封。曾叔没有松手,他苍老的手在封皮上按了按,像在掂量什么分量,然后才放开。

我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张复印件,还有一封手写的信。

那张复印件是一份单位证明,上面盖着一家工厂的公章。

内容大致是:罗建国同志于某年某月进入本厂工作,为人踏实,作风正派。

末尾有一行手写批注:“该同志家庭情况特殊。”

“家庭情况特殊”后面画了一个括号。括号里面写着:其妻病故,有一女。女非所生,系其收养。

我的手在发抖。

信纸折了两折,父亲的字迹我一眼就认出来。他一辈子没读多少书,字写得不怎么好看,一笔一画却很用力,像在刻字似的。

曾叔说:“要是你还没准备好,可以等一等再看。”

我说:“我现在就准备好了。”

我把信展开,纸上落着父亲歪歪扭扭的字迹:“依晨,爸这辈子没念过几年书,字写得不好看。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写在纸上。你要是看到这封信,说明爸已经走了很久了。有几件事,爸一直没有跟你说明白。”

“你妈生你的时候出了事,大出血,医院没救回来。你妈走之前拉着我的手,说这孩子就托付给你了。我答应了。后来我去民政局办了领养手续,把你记在了我名下。”

“爸不是想瞒你。是你小时候身体不好,三天两头进医院,我怕你知道了心里有疙瘩,想着等你长大些再说。后来你上了学,工作了,爸反而更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邓玉蓉那边,你不用替爸操心。爸自己的事情,生前已经安置妥当了。”

“你要记住,无论领养不领养,你都是我罗建国的女儿。这一点没人能改得了。”

我坐在曾叔的沙发里,手捏着信纸,捏得纸面都皱了。我看了好几遍,眼眶酸得发胀,却没有掉下眼泪来。

曾叔给我倒了杯热水,放在我手边:“你爸把你的东西,都托付给我了。他说过,这个闺女容易钻牛角尖,遇事先让她喝口水冷静冷静。”

我差点被这句话逗笑。可嘴角刚刚牵起来,又沉下去了。这封信证实了邓玉蓉的说法,我确实不是亲生的。

可我到底是谁生的?信里只写了我生母去世,没有写她的名字。关于生父,一个字都没提。

“曾叔,你知道我爸是从哪儿把我抱回来的吗?”

曾叔想了想:“你爸当年从医院把你抱回来的。你妈在医院没救过来,你爸跑上跑下帮着办后事。后来他跟单位请了半个月假,把你抱回来了。”

“那我妈那边的人呢?有没有人来问过我?”

曾叔摇头:“这我没听说过。你爸这人嘴紧,这些事他从来不提。”他停了一下,“不过,你爸病重那段时间,有一回我去看他。他跟我说了一句话,我一直记着。他说:依晨那孩子,命苦,她亲妈那边的人,要是有一天找上门来了,让她别恨人家。”

我沉默了很久,最后握着那封信问曾叔:“这封信,可以拿去法庭吗?”

曾叔有些意外,看着我:“你想好了?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你不是亲生的,你确定要拿出来?对方拿这个当证据,你反倒自己递上去?”

我攥紧信封说:“我爸信里写了,不管亲不亲,他是我爸。这封信写得清清楚楚。我拿着它,不只是为了打官司,我就是想让邓玉蓉看看,我爸活着的时候,说过什么。”

04

开庭前一个星期,我去了孙文强的律所,把信和复印件全部交给他过目。

孙文强靠在椅背上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最后放下信,看着我说:“这份材料的证明力是有的。但它只是单方面书证,不解决根本问题。”

“什么问题?”

“法院判继承权,核心是确定你与罗建国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收养关系。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收养要经过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成立。你爸当年办的是老式的领养手续,能不能被法院认可为合法收养,关键看有没有当年的登记档案原件。”

“那档案在哪里?”

“在民政局档案室,就你手上那把钥匙对应的柜子。我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调查令申请,要调那份档案。不过在调查令批下来之前,有一件事你得想明白。”孙文强认真地看着我,“如果档案调出来,证明收养关系成立,那案子的问题就解决了。”

“那不正好吗?”

“但还有一种可能。档案调出来,如果当年办得不够规范,比如说中间缺了手续,或者登记的文书法条不适用,就可能被对方抓住把柄,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

我沉默了一会儿:“你的意思是,与其冒这个险,不如往外拿别的东西?”

“我是担心你。”孙文强握紧双手,“你要是准备好了,我们可以走这条路。如果心里没底,也可以先谈调解,保住一部分利益。”

“我不调解。”我的话很平静,“我爸在信里写了,他是我爸。我不是要保住什么利益,我是要保住他留给我的这个身份。”

孙文强看了我好一阵,点了点头:“好,那交给法院吧。”

开庭前三天,邓玉蓉那边给我打来一个电话。

我当时在值班室整理病历,看到来电显示是个陌生号码,接起来就听见邓玉蓉的声音:“依晨,是我。”

她很长时间没有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过话了。

“还有三天就开庭了,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没什么可考虑的。”我低头盯着病历本。

邓玉蓉叹了口气:“依晨,我也不是非要跟你闹到这个地步。你叔叔生前那套房子,我跟你弟弟在里面住着,你搬出去也快两年了,这套房子跟你也没什么关系了,你何必呢?”

“阿姨,”我说,“那套房子里住的是我爸的妻子和继子,按理说确实跟我没有关系。但你让法院判我‘没有继承资格’,不是我想要的。”

那你想要什么?

“我就是想要你承认,我爸养了我二十多年,我不是外人。”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邓玉蓉最后说:“开庭再说吧。”就挂了。我拿着手机坐在值班室里,窗外天已经全黑了。

邓玉蓉后来的选择,是继续走她自己选的路。我也没有退路可走。



05

开庭那天,是一个阴天。

法院大门外,梧桐树的叶子被风卷得满地乱蹿。

我穿了一件深色外套,手里抱着那个牛皮纸档案袋,袋子里装着父亲的信和那张复印件。

曾叔拄着拐杖站在我旁边,他今天特意穿了一件干净的衬衫,板板正正。

“紧张吗?”曾叔问我。

有一点。

“你爸当年把女儿抱回家的时候,也没紧张过。”

我没想到曾叔会来。

更没想到的是,我在法院门口看到了一个人,一米八几的个头,皮肤黝黑,穿着工地上的迷彩服,手里攥着一顶安全帽,站在法院大门台阶下面,来回踱步,像是在等人。

我看了他好几眼,总觉得他有些面熟,又认不出来。曾叔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说:“这人怎么瞅着眼熟?你等会儿,我去问问。”

他拄着拐杖走过去,和那人说了几句话,那人忽然抬起头,目光直直地看向我。我一下子愣住了。

那是陈来福。

我唯一的亲舅舅,生母那边的亲人。

上次见到他,还是在乡下老家门口,那年我大概七八岁,他在集市上买了一个糖葫芦塞到我手里,我还没来得及叫一声舅舅,他就走了。

自此之后,再无音讯。

他朝我走过来,站定在我面前,嘴张了几回,最后闷声说了一句:“依晨,是我不对,这些年没去看你。”

他把手里攥得皱巴巴的一张纸递给我:“这是你妈当年留下的东西。你爸走得早,我没赶上。这次看到网上说你打官司的事,我连夜坐火车过来的。”

我打开那张纸,是一张手写的字据:“自愿将本人妹妹陈巧云所生之女,交由罗建国抚养,抚育费用由罗建国承担。本人自此放弃对该女的抚养权。立字人:陈来福。日期。”

字据背面,父亲那歪歪扭扭的字迹只写了一行字:“我闺女,我来养。”

我一口气堵在嗓子眼,说不出话来。

陈来福站在我面前,手不知道往哪里放,来回搓着,最后他说了一句:“你妈叫陈巧云,她生你之前两个月,身体就不大好了。你爸当年是真心实意要养你,他说你妈是他的恩人,他不能让孩子没着落。”

“恩人?”我不解地看着他。

陈来福低下头:“你妈当年救过你爸,在厂里干活的时候。有一回机器出了事,你妈推了你爸一把,自己被机器伤着了,落下个病根。后来她走的时候,你爸就说了,这个人情,他这辈子一定要还上。”

我攥着手里的信纸,心里翻涌得厉害。原来父亲养我,不是因为“可怜”,也不是因为心善,是因为我生母救过他一命。

他以一生为代价,还了这份救命之恩。

陈来福说:“我本来不想来,这些年也没脸见你。但看到新闻说你被继母告了,我实在坐不住了,这张字据在你爸那里,是他写的。开庭的时候,当证人,我能证明。”

我喉咙发紧,好半天才憋出一个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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