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租过房的人,十有八九被水电费坑过。
电费1.5元一度是常态,水费5块一吨算客气。政府定价明明低得多,可到了租客手里,价格直接翻倍。今年6月,南都推出“广州城中村电费乱象深度调查”,揭开了“一表多户”叠加阶梯电价导致加价乱象的真相。截至2026年6月,全市已查处2806宗水电费加价案件,累计为租客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727万余元。
8月24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广州市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代收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的核心就一句话:房东不得加收或者变相加收水电费用。
怎么算合规?执行阶梯水电价的,单价按供水供电企业缴费明细的当期平均价格计算。代收费人必须在收费前向承租人出示缴费明细。共用设施产生的水电费需要承租人分摊的,必须在租赁合同中专门约定并单列收取。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加收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加收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消息一出,租客拍手叫好,房东炸了锅。
租客的愤怒,是积压多年的。
有房东加价收电费长达三年,租客要求退款,被怼:“上法院告我也行”。电费1.5元/度,五名房东因此被处以警告及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罚款。有租客算过一笔账:一个月用200度电,按1.5元算就是300块,按政府定价只要120块左右。一年下来,光电费就被多收两千多。
房东的理由,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一栋楼一个总表,阶梯电价上去之后总价高了,我不加价收难道自己贴钱?”这是很多房东的真实想法。“一表多户”叠加阶梯电价,确实让房东面临总表费用高于分表合计的尴尬。还有房东说:“楼道灯、水泵这些公摊电费,总得有人出吧?不加在电费里加在哪里?”
更头疼的是,很多城中村自建房根本没有为每个房间单独开户的条件。安装分表需要成本,线路老化需要维护,这些“隐形损耗”谁来承担?草案说可以通过租金协商解决,可租金涨了,租客不还是照样多掏钱?
这次立法,最大的看点不是“禁加价”,而是“怎么禁”。
草案要求抄表时间、计费周期与供水供电企业保持一致,退租时不满计费周期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量计费。多户共用一表且安装了分表的,按分表计量;没装分表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方式计算。承租人有权凭租赁合同向供水供电企业查询缴费明细。
说白了,政府想用“透明化”倒逼“规范化”——你给我看总表账单,我按比例分摊,谁也别坑谁。
但问题在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2023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就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明确对自然人加价收取电费的执法依据。三年过去了,加价现象依然普遍。有观点直言:城中村自建房水电费的定价权,被牢牢掌握在房东手里。这次立法能不能真正落地,关键看两点——分表能不能装到位,举报能不能查到底。
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租客可以通过广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方式投诉举报。
租客说:早该管了,我们不是提款机。房东说:成本摆在那,你让我喝西北风?一个想省钱,一个想保本,谁都没错,错的是这栋楼只有一个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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