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新华日报)
□ 魏晓敏
这两天备受关注的湖南衡阳“帮扶老人反被索赔”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当地司法部门依法介入核查,明确提出全额返还店家此前支付的1.9万元补偿款。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因为“扶”与“被扶”、“善”与“讹”的尖锐对立,再次触动了公众的敏感神经。
回顾整个事件,店家看到老人突发身体不适,主动施以援手,却因一次热心的搀扶,反遭对方家属高额索赔。在调解协商中,店家因经营受到扰乱、身心承受压力,被迫接受了从10万元降至1.9万元的所谓“人道主义补偿款”。“扶与不扶”这道社会考题,令公众唏嘘。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广泛关注,原因有三。其一,老人家属以“闹”开道,将公共秩序视为博弈筹码,让本应基于事实的民事调解异化为声势高低的较量;其二,所谓补偿,是店家在“息事宁人”的思维惯性下做出的妥协,这种处理方式,客观上助长了“谁闹谁有理”的不良风气;其三,事件发酵初期,当地有关部门未能第一时间给出清晰结论,致使舆论场中“好人自证清白”的无奈与“被讹者无处说理”的焦虑相互交织、持续放大。
目前,当地司法部门给出明确回应,从法律层面为行善者撑腰,划清责任边界,值得肯定。但要看到,即便款项得以返还,事件已经消耗了社会善意的信任存量,“他人面临危难时要不要伸手”的顾虑,依然萦绕在不少人心中。
善意本身弥足珍贵,可当行善要承担额外风险,很多人便会选择观望回避。人们呼唤善待善举,不是要求行善必须获得回报,而是因为善行不应被误解甚至受到惩罚。伸出援手是人性良知,但这份良知绝不能被恶意所利用,更不应让个体付出代价。
必须厘清责任边界,让行善者有底气。正确的司法站位,能够最大程度避免民众的心理迷失。法律应当成为善意的“护身符”。对于确属救助行为且无重大过失的,应依法予以免责;对于恶意诬告、虚假索赔的,则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必须让每一次调解回归法律轨道,而非迁就情绪。基层调解固然需要柔性,但绝不能牺牲法律原则来换取“一时太平”。调解应当建立在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之上,而非在“谁弱谁有理”的模糊逻辑中打转。要让理性与法治成为化解矛盾的基石。
必须让讹人者付出应有代价,而非“一调了之”。如果讹诈行为不需要承担后果,那么每一次息事宁人,都是对社会风气的二次伤害。遵循法治的逻辑,不放过每一个讹诈者,也不冤枉每一个善良者,让恶人现形,给好人撑腰,才能让更多人在取舍面前不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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