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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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鼎山耸峙,几水潆洄,巴渝法治文脉绵延不息。“鼎”者,既是守正之基石,亦含革新之气象。在这方热土上,一代代津法人守正不渝、革故鼎新、精进不休,把公正刻进每一纸裁判,把担当写进每一次奔赴。
典型是最好的教科书,榜样是有形的价值观。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传帮带”作用,将榜样力量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在全院上下营造比学赶超、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的浓厚氛围,江津法院特推出《津法鼎新志》专栏。这里既有先进典型的实干事迹,也有扎根岗位的思考体悟。我们以文字记录微光,以榜样凝聚力量,日就月将,积厚流光,共同书写新时代法院建设的奋进答卷。
吴昌华
(2026)(08/25)
深耕案卷 情系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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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昌华
吴昌华,男,1968年5月生,重庆江津人,中共党员,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四级高级法官,自1988年进入江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38年,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任副庭长时期,他牵头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办理民事、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共计7639件,以高度的责任感投身司法一线。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吴昌华在一次次案件庭审、案情研判、纠纷化解中诠释着一名法官坚守初心不改,公正司法为民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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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官,吴昌华多年来严把审理案件的质效关,坚持司法为民,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当事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案中,他始终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谨细致审查每一份证据、梳理每一处案情细节,审慎适用法律。面对疑难复杂案件,他坚持反复研判、严谨推敲,力求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依据《借条》和《收条》为据请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抗辩案涉款项系原告向其提供的赌资。面对双方争议,他抽丝剥茧地分析案件事实,发现案件虽然存在形式上的借条,但是借贷双方之前并不相识,借条的版本样式、内容均有悖常理和逻辑。随即对当事人和证人开展交叉询问,并根据询问线索深入调查案件关联事实,最终认定被告主张的案涉款项系原告向其转的赌资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该案经受住了法律检验、事实检验,守住了司法公正的底线。
工作中,吴昌华除了严格公正办案,还坚持柔性司法,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他认为日常办理的案件,大多源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利益分歧,当事人往往心存委屈、带着情绪参与诉讼。一纸判决虽能厘清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却难以彻底化解当事人的心结。
在某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系列案件中,由于案件涉及面广,双方矛盾尖锐,分歧巨大,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引起连锁反应。因此,他努力做庭前化解工作,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找到案件争议焦点,细致释法析理,疏导对立情绪。在双方陈述和举示证据的基础上,既指出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不到位、不完善的瑕疵,责令其切实改进服务、严格履行义务;又指出业主以物业公司非严重瑕疵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理由不当,敦促业主按约交纳物业服务费维护小区秩序。最终,原、被告都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大部分案件都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方式结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新时代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吴昌华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秉持公正、心怀温情,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以忠诚履职、务实担当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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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治部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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