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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来市监处罚〔2026〕282号),对来安县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被行政罚款。
项目详情 处罚决定书文号来市监处罚〔2026〕282号 当事人名称来安县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壹仟伍佰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违法事实与调查过程
本次公开的处罚信息仅涉及来安县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违法处罚,另有一份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个体经营者汪雪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案件全过程梳理如下。
主要违法事实
个体经营者汪雪云(经营场所位于阜南县方集镇马街居委会)所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向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汪雪云供述称未及时年报系因自身不熟悉年报系统、不了解年报要求导致,但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指出,汪雪云办理营业执照时,执法人员已经明确告知其每年需要报送年度报告,且营业执照副本上也标注了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年度报告的提示,当事人应当知悉年度报告相关制度要求。
调查过程
2024年1月24日,汪雪云前往阜南县段郢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业务,执法人员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查询发现了其未按时年报的违法线索并启动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机关获取了三项核心证据:一是汪雪云本人的询问笔录,确认了其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事实;二是汪雪云的营业执照与身份证件,确认了其合法经营主体身份;三是安徽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管理系统的查询截图,固定了当事人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事实。
2024年5月27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汪雪云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南)市监罚告字〔2024〕DY80号),明确告知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汪雪云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申请。
处罚决定与法律依据
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汪雪云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针对“两次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形,可对个体工商户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最终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决定:责令汪雪云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罚款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书明确,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天眼查数据显示,来安县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安军,所属行业为社会工作,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8人,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双塘街道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东侧50米。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九如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300万元人民币2025年5月1日
点评分析
本次来安县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价格法被罚款1500元,暴露出公司作为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内部价格合规管理存在疏漏,对《价格法》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本次处罚虽金额不高,但作为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合规瑕疵可能影响经营信用,后续需完善价格管控机制,强化合规培训,避免同类问题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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