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运输车双驾通行,兼任押运员的副驾却睡着了?近日,内蒙古查获一起押运员擅自脱岗的违法案件。
事发当日,内蒙古奈曼旗交通执法人员发现一辆危险品运输车仅驾驶员一人操控车辆,副驾空空,无押运员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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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执法人员详细调查,该车辆手续齐全合规,配备有两名运输从业人员,且双方都具备危险品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为提高运输效率,两人轮流驾驶。但副驾人员在轮换休息时心存侥幸,便到驾驶室后排睡觉休息,没有履行押运员的监管职责,不料正好被执法人员查获。
针对该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交旗道交委做进一步处理。
镖局提醒:危化品运输全过程必须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押运员睡觉是失职的变现,潜在多重危害!
危害一:驾驶员因疲劳、分神或突发状况(如前方急刹、路面障碍物)需要协助判断时,押运员若在睡觉,驾驶员将孤军奋战。根据法规要求,车辆临时停车或遇特殊情况时,押运员“不得离开车辆”——睡觉也同样属于“不在岗”状态,失去了应有的警戒。
危害二:装卸作业时,押运员如果睡觉或擅离,就没有人监督静电接地是否正确、阀门是否关闭、防护栏是否放置。一旦装卸过程中出现泄漏、溢出,无人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小问题将迅速演变为大事故。
危害三:一旦行车途中发生泄漏、起火或碰撞事故,驾驶员同时面临操作车辆和应急处置的双重压力。而睡着的押运员既无法第一时间发现险情,也无法在黄金初期进行封堵、报警和疏散。多地事故调查表明,押运员在岗但未能有效履职(包括睡觉),是事故后果扩大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危害四:法律对押运员的要求是“运输全过程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在车上睡觉,虽然人在车内,但实际上已脱离监管状态,构成典型的不履职行为。一旦发生事故,押运员未履行监督、应急等职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也将因管理失职面临高额处罚。
危害五:驾驶室是事故中较容易受损的位置,押运员如果在车上睡觉,未系安全带且毫无防备,一旦发生碰撞或侧翻,受到的伤害将远比清醒时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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