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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26学术年会成功举办。在此次年会优秀论文评选中,常熟市人民法院胡钢合作撰写的《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视域下杨兆龙法学教育思想研究》荣获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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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视域下杨兆龙法学教育思想研究》
摘 要:建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建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法治建设发展到新阶段的理论要求。虽然近代法学家们并未明确使用“中国法学自主性”的概念,但对于法学如何肩负起自强与救国的历史使命,中国法学如何走向自主等问题的追问,是当时每一位有识之士的精神底色。其中享誉海内外的比较法学大家杨兆龙先生,其法学教育思想中流露出对于中国法学自主性的思考。我们可以发现他始终坚持立足中国国情的法学教育观、倡导培养富有创造精神的法律人才,并致力于发现和弘扬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治”观念和守法精神。
供稿|执行局
编辑|陈夏芝
排版|戴晓洁
审核|朱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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