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辈子,最该安全的地方是家。可如果有人开着机器,撞碎你的院门,撞开你的房门,拿着防暴叉和灭火器冲进来呢,你能还手吗,法律说:能!
程序
陕西西咸新区,钓台街道,资村。
2017年,村里要建一个文旅项目——丝路欢乐世界。拆迁开始了,一户一户地谈,一户一户地签,一户一户地搬走。到2020年,项目工地里只剩一户人家的房子还没拆,张三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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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报是个农民,老伴身体不好,有病。儿子张恒,儿媳妇,还有一个三岁多的小孙子。一家人住在自家的农村自建房里。宅基地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用了,房子此后陆续修建,实测面积两千多平方米。
拆迁方给的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150元到550元。而且征收单位算出来的面积只有1800多平方米——少了好几百平。评估机构按规定应该由被征收人选定,实际却由征收单位指定。评估也不是按市场价算的,是按行政机关预设的价格标准汇算。
张三报不签。他觉得不公平。面积算少了,价格压低了,评估也不是自己选的。不签。
这一不签,就是五六年。从2018年开始,沣西新城先后三次对张家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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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张家起诉。法院判了:撤销。理由——未补偿安置就责令交地,程序违法。
第二次,张家又起诉。法院又判了:撤销。理由——程序明显不当,没给陈述申辩期。同年的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也被撤销——用的是预评估报告,依据不足。
三次行政诉讼。管委会输了三回。按理说,输了就该重来,按法律程序重新走。但征收方等不及了。
2023年3月24日,沣西新城第三次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规定7日内交出土地。
法定申辩期是60天,诉讼期是6个月。但8天后,破碎机就开进了院子。程序还没走完。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还没有。法律的救济通道还开着。
但他们不等了。
反杀
2023年4月1日。清晨六点,天还没亮透。张三报、张恒和家里人还在睡觉。一声巨响,张恒被惊醒,从窗户向外看,院子外面来了很多人,黑压压一片。还有一台大型机械——后来才知道是轮式破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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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铁栅栏门被破碎机挑倒了。石某等人冲进院子,脚踹房屋铁门。踹不开。
破碎机又上来了。钻头对准房门。破开了。十余人进入院内。多人举起灭火器,对着屋内持续喷射。干粉涌进客厅,白茫茫一片。眼睛睁不开。呼吸困难。
张恒和父亲拿着灭火器跟他们对峙。退到客厅后面的院子。然后,郑某某、寇某某、石某等人拿出了防暴盾、防暴叉、橡胶棍。进屋了。
目的明确:把张恒父子带离,拆完房子再放人。张恒和父亲退无可退。两个人,赤脚,站在自己家的客厅里,面对十几个拿着器械的陌生人。
他们各拿了一把自制长矛。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混乱开始了。干粉弥漫,看不清人影。金属碰撞声,喊叫声,喘息声。
张恒持长矛捅向冲在最前面的石某。胸腹腰部。多处刺伤。左肺破裂。左侧肺动脉破裂,肠系膜破裂。石某倒下了,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另有三人在混乱中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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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破碎机撞开院门到石某倒地,整个过程被张恒家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完整记录了下来。
无罪
2023年4月2日。案发第二天。张恒和父亲张三报被刑事拘留。涉嫌故意伤害罪。
4月26日,取保候审。
9月1日,张恒被逮捕。罪名:故意伤害(致死)罪。
从逮捕到判决,将近三年。三年,张恒被关在在看守所里。公诉机关的指控逻辑是:张恒的反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系防卫过当。
2024年5月28日,第一次开庭。庭审持续六小时。公诉机关坚持防卫过当,之后又开了两次庭。都没判。张恒的律师曾向法院申请公开本案程序信息。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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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5日,张恒被法院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
他在里面待了两年九个多月。九百多天。一个没犯罪的人,因为保护自己的家,被关了九百多天。
他的孩子从三岁多长到了七岁。他去接孩子的时候,孩子看着他的脸,问了一句话:“这个爸爸怎么不像是爸爸。”
2026年8月7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张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判决无罪。
同时驳回死者家属260万元的民事赔偿诉求,一分不赔。判决书里说了三层意思。
第一层:石某等十多人清晨驾驶轮式破碎机,先后破坏张家院门、房门,持防暴叉等器械进入房间实施非法强制拆迁——这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是执法。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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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张恒父子面对多人持械破门闯入的紧急情形,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及财产权利实施反击——防卫意图正当。他们守在自己家里。
第三层:侵入者人数众多且突发性强,苛求当事人精准控制防卫强度,既不现实也不客观。判断是否过当,要立足防卫人当时所处的情境,结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不能事后诸葛亮。
两个人对十几个人。对方有机械、有防暴盾、有防暴叉、有橡胶棍、有灭火器。张恒父子赤脚,退无可退。长矛是就近拿的。
你能要求一个清晨被机器轰鸣惊醒、面对十几个持械闯入者、满屋子干粉什么都看不清的人,精确计算出"只伤人不杀人"吗。法院说:不能。
2026年8月18日。抗诉期满,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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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恒案宣判之前,参与强拆的10名人员已经被另案处理。2025年1月21日,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10人分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
程某某、郑某某、寇某某——纠集者。马博——兴平博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街道办委托其动迁。据其交代,与街道办的动迁及垃圾清运合同系事发当天补签。
钓台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瞿钢称,3月底马博汇报说已经跟张三报"谈成了",街道办遂同意"按正常程序拆迁"。街道办还帮忙协调了一辆救护车作为保障——因为知道张三报的媳妇有病。“不知道怎么就谈成了”。
张家没人签过协议,没人同意过,没人出过门,但破碎机来了,然后人就被杀了。
龙哥
说到正当防卫,绕不开一个名字。2018年,江苏昆山。街头。一辆宝马车撞了一辆自行车。宝马车上下来一个花臂男人,拿着长刀砍骑车的人。刀脱手。骑车的人捡起刀,反杀了花臂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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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臂男人叫刘海龙。骑车的人叫于海明。那一年,全网都在问:骑车的人算不算正当防卫。
检察院说:算。撤案。
昆山龙哥案之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句话才真正进入公众视野。两年后,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不能苛求防卫人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理性判断,不能用事后视角衡量防卫限度。
昆山案是街头。公共空间。两个人。
张恒案是家里。私人住宅。两个人对十几个人。
昆山案的侵害者拿的是长刀。张恒案的侵害者开的是破碎机。
昆山案之后,正当防卫条款"激活"了。但主要适用场景是街头冲突、言语纠纷升级、互殴中的一方防卫。
闯进别人家里,破门,持械,喷灭火器——在这种场景下认定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无罪,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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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案是第一例。多位律师在判决生效后明确表示:这是全国首例反强拆致死被判正当防卫的生效判例。
昆山案打破了"谁死谁有理"。张恒案打破了"守家的反而要坐牢"。
昆山案让普通人知道:在街上被追砍,你可以还手。
张恒案让普通人知道:在家里被破门,你也可以还手。
从街头到家门。从公共场所到私人住宅。这不是法律的飞跃。这是常识的归位。只是这个常识,走了八年。
有人说,张恒案是法治进程的又一个里程碑。这个词用得对不对。先看事实。
第一,这个案子里,强拆方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法定申辩期没届满。复议和诉讼的救济通道还开着。法律程序从头到尾没走完。十几个社会闲散人员拿着防暴器械,开着一台破碎机,就这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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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征收"。这不是"执法"。这是非法侵入住宅。这是故意毁坏财物。这是刑法里的犯罪。
第二,张恒没有主动出击。他没有跑出去追人。他守在自己家的客厅里。他被惊醒,被破门,被干粉喷射,被十几个持械的人逼到退无可退。他拿起了长矛,在自己家里,对着冲进来的人捅了。
第三,法院的判决不是"可以理解",不是"情有可原",不是"从轻处罚"。是无罪。是正当防卫。是"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260万民事索赔一分不赔。
这三条加在一起,才构成了所谓的"里程碑"。
但也要说清楚——
这个判决不是"遇到拆迁就能动手"的通行证。律师反复提醒:个案判决仅适用于本案案情。张恒案能判无罪,依托的是"无合法手续、持械破门入侵、双方力量悬殊、处境紧迫"这一整套完整的事实要件。缺一条,结论可能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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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判决也不是在鼓励以暴制暴。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最后自卫手段,不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项。没有人希望走到那一步。
赔偿
张恒被判无罪了。但他在看守所里待了九百多天。九百多天。两年九个多月。从2023年9月1日被逮捕,到2025年5月25日被取保候审。
这九百多天怎么算。法律有一个制度: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张恒的情况完全符合。他被逮捕了。最终被判决宣告无罪。他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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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多少?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2024年度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日平均工资约为400余元,按此标准,九百多天的赔偿金在36万元以上。
此外,张恒还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无罪判决后,他可以主张因羁押造成的精神痛苦、名誉损害、家庭关系受损等后果。《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九百多天。没了工作。没了自由。孩子从三岁长到七岁,不认识爸爸了。妻子独自撑着家。老母亲身体不好。一家人五六年不能正常生活。这些,不是钱能补回来的。
张恒的律师表示,将依法处理国家赔偿问题。
这意味着:这个案子还没完全结束。判决是终点,也是起点。终点是无罪。起点是一个被关了九百多天的人,开始重新要回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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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张恒家的院门。铁栅栏门。房门。一层一层地撞开。门里面是一家还在睡觉的人。门外是十几个拿着器械的陌生人。
法律说: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法律还说: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公民有权防卫。
张恒防卫了。然后被关了九百天。然后被判了无罪。然后,门终于关上了。
2017—2026。九年。三次撤销。8天。900天。无罪。
门终于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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