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发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6〕8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30年,从2021年12月16日至2051年12月15日止。
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6年8月9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池州至祁门高速公路池州至石台段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池州至祁门高速公路池州至石台段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26〕8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池州至祁门高速公路池州至石台段收费经营期限30年,从2021年9月28日至2051年9月27日止。
二、收费标准、免费范围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在各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载有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公告牌。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6年8月9日
编辑:汪露 二审:王梦怡
三审:胡雪原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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