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永刚因在船舶上工作时未持有符合要求的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相关违规行为,被连云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人员的违法情形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水上作业人员资质合规管控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直接导致张永刚所持编号为BFA001202303799的船员适任证书被暂扣六个月,在此期间其将无法凭借该适任证书参与对应岗位的船舶作业。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张永刚 违法案由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39-1-1 处罚内容暂扣适任证书(证书编号BFA001202303799)陆个月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207*******2011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1 作出处罚机关连云港海事局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全要素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张永刚,涉及的违法案由为在船舶上工作未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或者所持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健康证明不符合要求(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7002000139-1-1,处罚内容为暂扣其编号为BFA001202303799的适任证书六个月,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207*******2011,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连云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永刚成立日期2018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张永刚,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张河村168号。
事件点评
本次连云港海事局对船员张永刚作出的适任证书暂扣处罚,属于船员个人从业合规类惩戒,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关联企业的日常船舶运营、资质效力及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相关航运主体可借此梳理船员资质管理流程,强化船员适任证、健康证的常态化核验,规避同类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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