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医疗保障法草案。
2026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医疗保障法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即将提请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进一步体现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并细化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结算要求。
三审稿拟从六方面完善医保制度设计
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医疗保障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六方面主要修改:一是立法目的进一步体现健康优先发展战略;二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有关规定;三是充实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有关规定;四是细化异地就医医药费用结算要求;五是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六是完善有关法律责任规定。
2026年4月30日至5月29日,医疗保障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中国人大网收到343人次提出的1845条意见,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收到14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39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0封。有关方面还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听取意见。
征求意见过程中,单晓明、施家伦代表和部分社会公众建议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陈灿、张义民、王彩云、马丽等代表和部分社会公众建议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还有社会公众对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明确居民医保参保资助对象范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制定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
黄海华表示,对上述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行了认真研究,拟对草案作出相应修改完善。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增加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等意见,已在此次公布的三次审议稿拟修改内容中有所体现。
医保基金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听取意见范围
医疗保障法草案在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方面作了哪些修改完善?
黄海华表示,医疗保障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多个方面,社会关注度很高。在草案审议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有关制度要求。
据介绍,草案三次审议稿积极回应各方意见,根据有关改革精神和实践做法,对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时听取意见的机制进行了完善。草案规定,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组织开展循证医学和经济性评价时,除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外,还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相关企业、专家和参保人员的意见,增强相关工作的科学性、民主性。
同时,草案还对建立和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实行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等作出规定,为相关改革和工作推进提供法律依据。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