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届时,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提请本次会议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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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
关于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黄海华介绍,2025年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
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
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
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
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
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张炎良
编辑 许媛
审核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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