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洪亮:安商惠企 优化环境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0
分享至

文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洪亮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多次重申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黑龙江省绥化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绥化法院”)紧紧围绕胸怀“国之大者”、聚焦主责主业,以个案公正高效传递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导向,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

护企于微

以精准履职守牢权益底线

司法护企,重在精准、贵在日常。绥化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把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权、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切实贯穿到每一起案件办理全过程。这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根基,也是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的关键所在。

围绕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绥化法院找准司法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将诉讼地位平等、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平等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以法治力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2025年以来,绥化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结合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接诉即办”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出台《绥化法院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细化27条惠企利民举措,开展“助企惠民法护营商”专项行动,旗帜鲜明释放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壮大的强烈信号。

利企于策

以司法保护赋能科技创新

民营企业既是市场经营主体,更是创新主力。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必须牢牢抓住这一关键载体,以法治之力厚植创新沃土,把司法资源精准投向企业创新发展主战场,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激发发展新活力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统筹审判职能,提升司法效能。绥化法院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统筹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系统性提升。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出台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细化明确“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依法准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坚决震慑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源头侵权,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切实让创新者安心。

立足地域特色,构建协同格局。绥化法院立足当地实际、强化特色保护,设立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地,建立并发布《“黑土地”地理标志司法保护名录》,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推动行业协会完善章程等方式,构建起“司法+行政+行业”三位一体协同保护格局。在办理黑龙江某肉业有限公司系列侵权案件中,绥化法院创新推行“惩罚性赔偿+多元解纷”模式,既严格适用惩罚性赔偿,彰显司法刚性,又以高效解纷机制实现案结事了。该案入选2024年黑龙江法院涉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绥化经验。

助企于困

以亲清服务筑牢发展根基

构建亲清法企关系是优化营商“软环境”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主动靠前服务,精准防控风险。绥化法院坚持把构建亲清法企关系贯穿司法服务全过程,以制度创新破题、以主动服务发力,为民营企业行稳致远注入持久法治动能。畅通法企直通联络渠道,常态化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敲门行动”,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围绕合同履行、劳动用工、产权保护等关键领域,量身定制个性化法律风险防控方案,健全诉求收集、交办、督办、反馈闭环机制,筑牢企业发展“法治护盾”。

创新执行机制,助力信用重塑。绥化法院健全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精准实施涉民营企业被执行人失信分类分级管理,一体推进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与信用修复,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精准破除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授信、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壁垒障碍,引导企业主动纠错、信用重塑。出台执前督促及调解工作机制指导意见,全面落实财产保全前置、督促履行前置、执行和解前置“三项前置”机制,推动关口前移、服务靠前,高效促成和解息诉,让中小微企业在纠纷化解中真切感受到司法力度、速度与温度。

守企于远

以实干担当激发内在潜能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再生、盘活资源功能,对于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既是盘活存量资产、挽救困境企业的关键抓手,更是稳定市场经营主体、保障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有力支撑。

绥化法院坚持把破产审判融入发展大局,着力构建“府院联动、部门协同、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破产处置工作格局,推动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与政府职能深度衔接、效能叠加。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25家单位成立破产事务工作专班,统筹领导、集中攻坚、统一协调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敏感破产案件,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处置机制,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牵头联合制发30余项制度文件,系统破解破产程序中企业注销、税收管理、财产追查、不动产容缺登记等问题,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重整再生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运用“执破融合+府院联动”、“预重整+重整”衔接、债权人推荐选任管理人等方式,高效办结了一批破产重整案件,累计化解企业债务30.3亿元、盘活企业资产20.88亿元、释放土地资源47.26万平方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面向“十五五”新征程,绥化法院将继续秉承“高位推动、高质服务、高效保障”原则,坚持创新与引领并立、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为绥化全面振兴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本期封面及目录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4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96期

编辑/孙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中国审判 incentive-icons
中国审判
推送权威法律资讯
4281文章数 3996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乌蒙深处 清凉毕节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