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郝亚娟 杨井鑫 上海、北京报道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自9月20日起施行。
从修改内容来看,《条例》一是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三是强化风险防控。四是扩大制度覆盖面。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存贷利率由国务院决定,投资范围新增政策性金融债。
华泰证券研究所指出,需重视公积金利率形成机制的变化,或将带来公积金利率结构性下调。今年以来上海低总价二手房率先企稳印证了公积金政策的作用,若未来公积金迎来结构性降息,叠加核心城市住房租金逐步企稳甚至反弹,或将催生更多“由租转买”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加速回稳。
四大修订筑牢制度新基
近日,《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9月20日起施行。回溯修订历程,6月5日,住建部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7月31日国常会审议通过修改决定的草案。
《条例》的主要修改内容涵盖四个维度:一是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加强公积金对于租房、装修、缴纳物业费和其他住房消费的支持,允许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二是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简化提取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限,实现缴存记录全国互信互认,推动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高效办理;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提取公积金和获得公积金贷款相关的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四是扩大制度覆盖面,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存群体。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条例》提出“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这一措辞变化意味着改革不再局限于贷款环节的跨区域协作,而是从缴存源头抓起,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全面打通全国公积金缴存信息。一旦缴存记录实现全国互信互认,后续贷款、转移、使用等各环节均能高效衔接,为跨区域就业和购房提供根本性便利,也与当前数字政府建设的大方向一致。
在利率方面,严跃进表示,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存贷利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央行等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而《条例》明确直接由国务院决定。这一调整凸显国家层面对公积金利率定价的高度重视,旨在将公积金利率纳入全国金融体系统筹考量,使其能更灵活地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更好服务于住房消费。尤其近两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与商业贷款利率的差距收窄,公积金优势有所削弱,由国务院直接定调,有利于未来更精准、及时地发挥利率调节作用。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条例》提出公积金缴存端从强制走向自愿,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制度覆盖,这是公积金制度建立二十余年来最大的一次边界拓展,公积金正在从一个封闭的单位互助基金,转型为开放的个人住房储蓄账户。
三重路径协同发力
《条例》落地后,将在市场层面带来哪些具体影响?
田利辉分析,《条例》对市场影响将沿三条路径传导。对租赁市场而言,租房提取门槛降低直接提升了租客的支付能力,尤其利好一二线城市长租公寓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需求释放。对家装和物业管理行业而言,装修和物业费可提取相当于定向消费补贴,将激活存量房的改善型支出,家居建材和物业管理板块有望受益。对房地产市场整体而言,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扩大了潜在购房群体的资金积累渠道,但短期内增量有限,因为自愿缴存的参与率取决于制度吸引力而非强制力。
“从市场影响看,装修提取的政策信号最为强烈,将直接拉动相关产业链需求。总体而言,此次调整体现了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上的积极作用,既盘活了存量资金,又精准回应了实际居住需求,对稳定住房消费预期具有正向意义。”严跃进说。
总体来看,严跃进认为,当前行业正从增量扩张转向增量与存量并重的新阶段,居住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租购并举、品质提升成为主线。《条例》通过扩大使用场景、拓宽资金来源、优化投资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将有效促进住房消费,改善居民居住品质,为房地产可持续发展注入制度动力。
(编辑:张漫游 审核: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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