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温柔的生活景致,却也藏着致命的无声凶险。在青少年意外伤亡案例中,溺水始终是高居首位的高危隐患。无数鲜活生命的逝去、无数家庭的破碎,并非偶然失足,而是全社会对水域风险认知偏差、施救习惯错误、监管防护缺位、家庭教育薄弱等多重因素叠加导致。很多人只看见野外野水的显性危险,却看不见正规场馆、临水岸边、废弃水域、同伴互助场景中的隐性致命风险。为系统破除大众认知盲区,从源头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关爱青少年 珊珊有说法》节目邀请公安、急诊医学、法律三位一线权威嘉宾,结合多起真实伤亡案例,从安全管控、医学机理、法律责任三个平行维度开展系统化科普,用实务经验、医学原理、法律规则为青少年安全成长保驾护航。本期嘉宾为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千佛山派出所一级警长赵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张娜,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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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盲目施救引发的链式溺亡,是青少年溺水事故中最具代表性、也最令人惋惜的悲剧形态。今年4月,福建闽清县四名小学生在乡村池塘边玩耍,一名学生不慎落水,其余三名同伴出于善意紧急下水施救,因全员不会游泳、缺乏救援认知,最终四人全部不幸遇难。张娜主任从急诊临床角度解析了链式溺亡的核心机理,溺水者在缺氧恐慌状态下会触发本能抓取反射,会死死拖拽身边一切可依附的物体。青少年体重轻、下肢力量弱、水中稳定性差,在无固定支点的水环境中,完全无法抵抗溺水者的爆发式拉力,一旦被抱住、拖拽,会瞬间失稳倒伏入水,由此形成一人落水、多人接连溺亡的连锁悲剧。赵玮警长结合多年警务处置经验指出,这类事故常年高发,也是公安机关反复强调防溺水“六不准”的核心依据,其中严禁无水性人员擅自下水施救的准则,每一条都是从真实血泪教训中总结出的生命底线,旨在从根源杜绝青少年盲目施救行为。李珊珊律师从法律层面客观界定了见义勇为与冒险施救的边界,她表示民法典明确鼓励善意救助行为,但救助义务始终遵循“能力匹配原则”。未成年人认知、判断、自救能力尚未成熟,法律保护青少年的善良本心,但绝不支持超出自身能力的冒险行为。面对同伴落水,高声呼救、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寻求成年人介入,是未成年人合法、安全、恰当的施救方式,盲目下水非但不是担当,反而会扩大伤亡后果。
大众长期存在的安全认知误区,让很多看似安全的水域暗藏致命隐患,正规经营性场馆的溺水风险常常被严重低估。今年7月,河北高碑店一名11岁男孩在泳池浅水区游玩时,肢体被无防护排水口的超强负压牢牢吸附,最终不幸溺亡。张娜主任介绍,泳池水循环系统持续运转时,排水口被人体封堵后会形成极强负压,极限吸附力可达数百斤,多名成年人合力都难以挣脱。这种溺水属于典型的“静默溺水”,受害者被牢牢固定无法移动、无法呼救,在外人看来如同正常停留、潜水玩耍,极易错过救援时机。同时,负压压迫会造成严重软组织损伤、血管神经受压,叠加持续缺氧,短时间内即可造成不可逆的脑部损伤。赵玮警长提醒广大青少年和家长,戏水安全不存在绝对安全区域,浅水区不代表零风险,设备死角、运维漏洞、防护缺失都是隐形杀手,日常戏水必须主动远离排水口、回水口、池底设备区等高危点位。李珊珊律师从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角度作出规范解读,经营性涉水场馆面向公众开放、收取服务费用,依法承担最高等级的安全保障义务,属于法定强制性责任。场馆必须保证设备合规、防护齐全、定期检修,救生人员持证在岗、实时瞭望,同时完善风险告知与应急处置预案。因设施缺陷、管护疏漏、人员脱岗引发的溺水事故,经营主体需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临水观景、岸边行走等非玩水场景的失足溺水,以及同伴间的观望漠视,往往会浪费转瞬即逝的黄金救援窗口。今年6月,广西贵港一名14岁女生在江边码头拍摄风景时,脚踩长期浸水的青苔湿滑路面意外坠江,岸边近距离配备救生圈、救生绳等完备设备,但同行人员既未呼救、也未取用器材、更未及时报警,彻底错失黄金救援时间,最终女孩不幸离世。张娜主任从医学角度明确了溺水黄金救治时限,落水0至60秒为憋气挣扎阶段,仍有自救被救可能;60至180秒是唯一黄金救援窗口期,是挽回生命的关键时段;溺水超过3分钟会出现永久性脑神经损伤,超过8分钟极易发生心脏骤停、无法救治。她特别纠正大众固有误区,真实溺水极少出现激烈扑腾、大声呼救的画面,溺水者为维持呼吸会用尽全身力量稳住口鼻,根本无暇呼救,细微的头部沉浮状态极易被误判为正常戏水。赵玮警长结合一线宣传工作强调,科学救援的核心是“岸上救援、零风险救援”,青少年必须摒弃“下水救人才是勇敢”的错误认知,坚决杜绝盲目下水和冷漠观望两种极端,及时呼救、报警、抛掷漂浮物,是最稳妥有效的救援方式。李珊珊律师补充说道,多人结伴出行会形成临时互助共同体,彼此之间产生合理的注意义务与基础救助义务。法律不苛求未成年人冒险施救,但要求其在自身安全无风险的前提下,完成呼救、报警、取用就近救生设备等基础行为,消极不作为、全程漠视,既是道德缺失,也存在法律层面的责任隐患。
自然水域复杂的水文环境,衍生出多种特殊溺水类型,隐蔽性更强、致死率更高,是青少年野外活动的重大安全隐患。今年6月,蒙城城郊河道内,四名少年因好奇攀爬岸边废弃船只嬉戏,船只失衡倾覆,两名少年不幸溺水身亡。张娜主任系统科普了三类高危溺水的医学特征,河道泥沙混杂形成的泥沙性溺水,会瞬间堵塞气道、毁损肺泡,窒息速度远快于普通溺水,肺部损伤不可逆、救治难度极大;日常溺水还分为干性溺水与湿性溺水,冷水刺激引发咽喉痉挛的干性溺水无明显进水,却能快速封闭气道造成窒息,占溺水事故的10%至20%;高发的湿性溺水会造成大量积水入肺,引发肺水肿、全身缺氧,是青少年溺亡的主要类型。赵玮警长介绍,公安部门常态化针对城郊河道、野塘、废弃水域、闲置船只等隐患点位开展专项巡查,重点排查无人管护、无警示标识、无防护设施的水域,及时劝离临水嬉戏、攀爬危险设施的未成年人,督促属地单位清理隐患、完善防护,从源头管控野外水域风险。李珊珊律师针对废弃设施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界定,很多群众认为废弃物品、闲置设施无人管理、出事无责,这是典型的认知错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构筑物、搁置物存在安全隐患致人损害,管理人、所有权人无法自证无过错的,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属地管理单位、设施权属方需依法履行清除、封存、警示、巡查四项义务,长期放任隐患引发伤亡事故,必须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防溺水安全建设是社会、公安、校园、家庭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常态化防控宣教是筑牢安全防线的关键。赵玮警长介绍,公安基层工作始终聚焦青少年水域安全,持续深入各中小学、社区开展全覆盖宣讲,通过真实案例拆解、现场实操演示、安全准则普及,让青少年直观认知水域风险。针对辖区全部高危水域建立台账,实行分时段、分区域常态化巡逻,紧盯高风险时段临水动态,及时劝阻私自下水、水边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对管护缺位、标识缺失的水域隐患,及时督促属地整改闭环,同时积极引导青少年选择正规、专人管护、设施完善的安全戏水场地,从源头规避野水风险。
科学自救与规范急救,是降低溺水伤亡、挽救生命的核心能力,也是全民必备的安全技能。张娜主任结合大量急诊抢救案例,梳理出通俗易操作的自救急救规范。不慎落水时,恐慌躁动是最大危险,过度挣扎会快速消耗体能、加速下沉,正确自救方式是保持冷静、放松四肢、身体后仰,借助人体天然浮力漂浮水面,保持口鼻外露、节省体力、等待救援。溺水者被救上岸后,施救者需第一时间判断意识与呼吸,快速清理口鼻异物、开放气道,坚决摒弃倒挂控水的错误土方法。若患者无自主呼吸,需立即开展标准心肺复苏,以每分钟100至120次的频率按压胸外位置,遵循30次按压配合2次人工呼吸的循环流程,持续施救直至专业医护人员到场。她特别提醒,溺水存在延迟发病风险,部分伤者现场看似恢复正常,后续仍可能突发肺水肿、呼吸衰竭,因此所有溺水人员无论轻重,都必须及时入院检查观察。
水域无形,风险有界,安全防护的本质是认知到位、行为守规、责任落地。李珊珊律师从家庭教育与责任边界角度总结,防溺水从来不是单纯的孩子自律问题,更是监护人的法定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监护人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提升孩子避险能力,家长不能依靠碎片化说教,而要通过情景模拟、风险推演、规则约定,让孩子真正敬畏危险、懂得避险,同时坚决杜绝监护缺位、托管免责的错误心态,近身看护、全程关注才是底线保障。赵玮警长强调,防溺水“六不准”是经过无数事故验证的安全铁律,青少年必须时刻敬畏水域风险、严守行为边界。张娜主任表示,所有意外伤害中,预防永远优于抢救,侥幸心理是溺水事故最大的诱因。守护青少年平安成长,需要公安筑牢管控防线、医学科普夯实自救能力、法律规则明晰责任底线、家庭守护压实前端预防,多方协同、久久为功,才能真正破除溺水认知盲区,让每一位少年都能远离水域危险、安然成长。
本期节目嘉宾
赵玮,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千佛山派出所一级警长 千佛山西路第一警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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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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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师协会急救医学医师分会委员
山东省医师协会心力衰竭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研究型医院协会急诊学术创新与普及分会常务委员
山东省健康管理协会急诊危重分会常务委员
山东省康复医学会头痛防治分会委员
李珊珊,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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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
济南市历下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
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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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2021年6月,《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始发文实施。其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工作,要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持续举办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为了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要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
《关爱青少年珊珊有说法》节目是专为青少年、学校、家长及相关主管单位等打造的一档集学习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节目,特邀请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平安之星”、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节目主讲人、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李珊珊律师担任嘉宾主持人,通过融媒体直播的形式,借助传统媒体与网络传播双重渠道,实现“互联网+”的青少年相关的教育宣传。
《关爱青少年 珊珊有说法》山东广播电视台街景演播室直播。欢迎锁定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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