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8月1日,南昌城头枪声响起。那天成立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名单上,主席一栏写着一个名字——谭平山。
前敌委员会五位委员中,周恩来是书记,另外四位是谭平山、李立三、恽代英、彭湃。论官方职务,他是南昌起义最高的政治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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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三个月后,1927年11月9日,中共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开出一份处分名单,谭平山排在第一号。他被开除党籍。
一个起义的最高领导人,没死在战场上,却被自己的党开除了。到底冤不冤?
一、国共两党都容不下的人
谭平山的身份特殊到几乎没有第二个人能复制。
1909年加入同盟会,是老资格国民党员。1920年发起广州共产主义小组,又是中共最早的党员之一。1924年国民党一大,他当选中央常务委员、组织部长。同一时期,他在中共五大当选政治局委员。
国共合作期间,他是两党之间的关键桥梁。
1927年“七一五分共”后,国民党武汉中央率先翻脸。8月8日,宣布开除谭平山国民党党籍,剥夺一切职务。
紧接着是共产党这边。
二、一句“杀掉张国焘”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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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起义前夜,发生了著名的“张国焘事件”。
1927年7月30日,张国焘从九江赶到南昌,在紧急会议上主张“暴动应该慎重”,要争取张发奎同意再动手。当时一切已经准备就绪,谭平山拍了桌子,说如果再阻止起义,就把张国焘拉出去枪毙。
这话传了出去。1944年周恩来回忆:“谭平山之所以被开除党籍,是张国焘反对南昌起义,谭平山对一位师长说,张国焘若反对起义就把他杀掉。
当时我任前委书记,这位师长来征求我的意见,我说党内斗争不能这样做。后来有人把这件事告诉了共产国际代表,共产国际就决定把谭平山开除了。”
一个师长的告密,加上共产国际代表的拍板,谭平山的前途就此改写。
但仅仅因为一句气话就被开除,情理上说不通。处分决定里藏着更深的理由。
三、真正的罪名:另组第三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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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11月临时政治扩大会议的《政治纪律决议案》写得清清楚楚。谭平山的罪名不是要杀张国焘,而是“行动更多离开党而自由行动”。
具体是什么?“曾秘密与邓演达等联络主张取消中国CP而另组织第三党,并向知识分子同志中作反对中央、另组织第三党之宣传”。“在九江鼓动不管中央不管党而自干的反党空气”。
说白了,中央认为他另搞一套,想撇开共产党另起炉灶。
谭平山确有这个动向。大革命失败后,他对共产党的路线有不同看法,倾向于联合国民党左派走第三条道路。1928年3月,他果然在上海发起成立了“中华革命党”,也就是后来被称为“第三党”的组织。
这个判断来自共产国际。1928年2月共产国际第九次全会明确要求中共对谭平山等人“另组新党”的企图“进行无情的斗争”。中共六大完全接受这一判断。
所以谭平山被开除,表面上是“杀张”事件引发的,根子上是他与中央路线的根本分歧。
四、他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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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的评价是:“今天看来,这个处分是不完全妥当的。”
“不完全妥当”四个字,分量很重。
从组织纪律看,谭平山确实有错。未经中央许可私自联络邓演达,散布另组第三党的言论,在党内是大忌。处分他有依据。
但从历史角度看,南昌起义是谭平山力主发动的。贺龙是他最早争取来的——在未得中央决定的情况下,他单独对贺龙透露了起义计划,贺龙当场表态“完全听从共产党的指示”。没有谭平山的果决,南昌起义能不能按期打响都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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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促成起义的人,因为起义过程中的一句气话和起义后的政治分歧,被推到了党的对立面。处分决定出台时,起义已经失败,党内需要有人承担责任——谭平山被排在了名单第一位。
谭平山被开除党籍,有组织纪律层面的理由,也有共产国际“左”倾路线的影响。他确有另组第三党的言行,处分不是无中生有;但将一个力主武装起义的功臣彻底清除出党,手段过重。
周恩来说“不完全妥当”,已经是相当克制的定论。他后来参与创建民革,1949年后重新回归,但那段被开除的历史,始终是他政治生涯中抹不掉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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