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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条例大修正式落地:“存废之争”尘埃落定,10万亿元“沉睡”资金用途还能更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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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刘诗萌 北京报道

历经两个多月,公积金条例时隔7年的又一次重大修订终于尘埃落定。

8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公布,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这也是该条例1999年颁布以来,继2002、2019年后的第三次修订。《决定》共明确了20处修改,主要包括拓宽提取范围、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强化风险防控和扩大制度覆盖面。其中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进行了明显的拓宽,包括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对比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决定》在文字表述上有若干微调,包括存贷利率定价权上收国务院、装修提取取消“额度上限”和投资范围增加“政策性金融债”等。总体来看,在保持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改善居住条件等主线不变的前提下,本次修订进一步凸显了利率市场化、用途精准化、信息一体化、投资多元化等改革脉络,这些变化将为今年下半年乃至“十五五”期间的住房消费提供更加精准有力的支撑。

“存废之争”可以休矣

事实上,在2019年第二次修订后,住房公积金的“存废之争”一度是舆论界争论的重点之一。尤其是2020年,重庆原市长、第十八届中央委员‌黄奇帆曾提出取消住房公积金、改为企业年金的建议在社会上引发热议。彼时的这一建议,也呼应了当时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无力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此后,国家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不过随后几年里,公积金制度是否该取消,始终是公众争论不休的话题之一。而背后的现实是,由于提取用途基本集中于购房,而大多数购房者的缴存金额又无法单独覆盖房贷,公积金往往成为“沉睡”在账面上的闲置资金。截至最后一次公布公积金缴存余额年度数据的2024年,这一余额已经达到109252.79亿元,接近11万亿元。

但另一方面,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广、普惠性强,却是难以替代的。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杰在解读文章中表示,从制度价值与社会意义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坚持普惠属性、保障属性,形成了住房领域的重要资金积累,成为广大职工住房权益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因此,在公积金的“废”和“改”之间,“改”是最后被选择的答案。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顺应我国城市发展正在从大规模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住房消费支出从过去的“购房”“租房”为主向“修房”“养房”拓展。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方向也从过去单一的“购房融资工具”,加速转型为覆盖居民“购、租、修、养”全居住生命周期的综合性住房保障与消费支持平台。

陈杰也指出,我国住房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即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现行《条例》以支持购房为核心,装修改造、物业运维、适老化升级等存量住房提质场景未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亟需根据民生需求变化,动态优化相关管理制度;数字经济、平台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灵活就业是稳就业、保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现行《条例》主要覆盖单位就业职工,此次修改将制度覆盖面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将为促进灵活就业群体安居乐业提供更有力制度保障。

还能有更多用途吗?

在《决定》的诸多修改中,最受关注的是提取公积金用途的拓宽。具体来说,提取情形从6项增至9项,新增加的3项提取情形包括: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此外,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

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决定》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紧扣住房消费和缴存人两个核心要素,将实践中需求比较普遍和迫切的支付房租以及装修费、物业费进一步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更好满足缴存人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同时,增加“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这一兜底性规定,为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留出了制度空间。

李宇嘉认为,住房公积金是互助合作的公共基金、普惠性住房金融,提取的范围必须限于住房消费,不能无限扩大。当然,《决定》还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作为兜底条款,以顺应未来居民住房消费新形势、新场景、新业态的显现。下一个修订周期可将新的提取情形和场景纳入进来,以切实增强缴存人的获得。

另一个重大的修改则是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缴存公积金,而这也回应了部分小微企业职工、个体商户、广大农民工等长期以来未被公积金制度覆盖的群体的诉求。严跃进向记者指出,从制度设计看,企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法定义务,理应全面推行。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工作形态具有明显的兼职性或非全日制特征,与传统全日制职工的劳动关系存在差异,因此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此,各地开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存公积金的通道,既是对现实需求的合理回应,也能更好地匹配不同企业的经营实际,有助于扩大制度覆盖面。

此外,相比6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决定》还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修改为“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对此严跃进认为,当前公积金整体运用率约在六成左右,资金流动性总体稳健。但着眼长远,通过配置政策性金融债等投资工具,并非源于短期资金缺口,而是基于中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考量,旨在挖掘优质投资机会,持续壮大资金规模,为未来住房保障和信贷支持奠定更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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