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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哈萨克斯坦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骑乘电动滑板车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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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

近期,哈萨克斯坦修订相关法律,对骑乘电动滑板车作出新规定。新规将于8月25日正式生效。驻哈使领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出行安全,避免违法违规。

一、电动滑板车应在自行车道上行驶。在无自行车道的情况下,可沿机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右侧、路肩行驶。禁止在人行道上行驶;禁止在人行横道上骑行,过人行横道时必须下车推行。

二、未满18周岁、未持有驾驶证件的人员禁止租赁共享电动滑板车。如骑乘个人电动滑板车,禁止驶入机动车道(仅限在自行车道行驶)。

三、驾驶电动滑板车须正确佩戴头盔,夜间行驶须佩戴反光装置。

四、行驶过程中禁止双手脱离车把。禁止载客、载货。禁止在有轨电车道或多车道上直接左转或掉头。

五、如出现违规情况,哈警方有权根据《哈萨克斯坦行政违法法典》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哈萨克斯坦报警电话:102

哈萨克斯坦急救电话:103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

+86-10-12308, +86-10-65612308

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7 7017470186

驻阿拉木图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7 7272362230

驻阿克托别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7 713274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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