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监管决定书,针对上海烜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违规行为,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监管公告内容显示,烜风科技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时任公司董事长赖奕坚作为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其履职行为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斌同样作为该违规事项的主要责任人,也违反了上述条款要求。上海证监局分别依据对应监管规定,对赖奕坚、王斌二人同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本次涉及的监管对象及对应处理情况如下:
监管对象 身份 违规关联事项 监管措施 上海烜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 未按期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出具警示函 赖奕坚 公司董事长 对公司年报披露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出具警示函 王斌 公司董事会秘书 对公司年报披露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同时在决定书中明确,相关主体如果对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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