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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  山西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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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记者王泽锋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的历史性时刻。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连日来,山西法院围绕“厚植中国式现代化的绿色底色”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普法宣传与司法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生态环境法典时代的到来。从晋北要塞到河东大地,从黄河湿地到太行深处,三晋大地上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生态法治宣传热潮,充分展现了山西法院践行“两山”理念、以法治护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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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司法保护令与协作协议筑起生态屏障

在法典即将施行之际,多地法院积极探索预防性、制度性司法保护模式,通过发布司法保护令、签署协作备忘录、设立法官工作站等形式,将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生态治理最前沿。
大同中院与左云法院联合在左云县马道头矿区矸石山生态治理公园发布《矿山矸石山治理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划定五条刚性红线,推动矿山生态治理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转变。大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华,左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晶出席活动并讲话,左云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川文宣读保护令。
同日,大同市新荣法院在得胜堡长城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宣传点,并与堡子湾乡人民政府共同签署《得胜堡长城生态保护司法+属地联防联控协作备忘录》,构建“司法赋能、属地主责、全民共治”的全新保护模式。大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宁,新荣区副区长、破鲁乡党委书记高晓宇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新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堡子湾乡党委书记熊向峰参加活动。
广灵法院在水神堂景区揭牌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官工作室,广灵县政府副县长樊红红、广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贺义军出席活动并讲话,广灵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焦淑华参加活动。
应县法院在跑马梁自然保护区举办生态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以源头前置的预防性司法模式守护晋北高山秘境。应县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郭俊彦作总结讲话,综合审判庭庭长康靖宣读保护令,白马石乡乡长何兴辉,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应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耀锋,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成生,应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所长杨希等出席活动。
太原市万柏林法院在桃花沟生态景区举行“桃花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与“桃花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揭牌仪式。万柏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红根,太原中院环资庭四级高级法官郝丽军,万柏林区司法局局长苗小林,杜儿坪街道党工委书记安炳文,万柏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贺薇,公安万柏林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郝利生等出席活动,万柏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昊主持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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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协作:府院合力共治,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山西法院积极融入多元治理体系,深化府院联动、法检协同,推动生态环境协同共治走深走实。
吕梁中院与吕梁市离石法院联合发布《关于守护生态家园共建美丽严村的倡议书》,以信义镇严村为示范点,将生态司法保护延伸至乡村治理一线。两级法院干警与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围坐座谈,共话生态保护,并在严村文化广场设立普法宣传点。
忻州市忻府法院联合忻府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启动“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忻府”暨生态环境法典宣传月活动。忻州市忻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贾赟作动员讲话,忻府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宣文杰宣布活动启动。各单位随后前往忻府区法院司法保护生态修复示范林地实地查看补植复绿成效。
芮城法院联合芮城县检察院、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芮城分局,共同走进永乐宫景区开展全国生态日专题普法宣传。
万荣法院依托与万荣县检察院、万荣县公安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万荣分局共同签署的《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积极联动通化镇基层力量,高效处置一起养殖排污隐患问题,从源头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翼城法院联合南梁镇政府,走进华翔集团翼城新材料科技园、山西锻造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环境资源安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将精准司法服务送到企业生产一线。
洪洞法院联合环境监察中队、东街村村委会,走进汾河湿地公园、赵城中心广场、沿街商铺、洗煤企业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石楼法院联合石楼县沁园春广场、郝家大院、黄河奇湾等,开展“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纲护黄河奇湾生态之美守古村院落文物之魂”主题党日活动,石楼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斛艳艳出席活动。
大同铁路运输法院联合大同车务段、阳高县交通运输局、阳高站、阳高县护路办,共同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排查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守护铁路运行安全与沿线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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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判:以案释法划清生态红线

在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山西法院集中公开宣判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以真实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
陵川法院集中公开宣判两起环资刑事案件,组织案发地村民代表全程旁听。被告人韩某某、郝某某因非法狩猎罪、失火罪被数罪并罚,连带承担生态修复等费用9万余元;被告人沈某某因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违法所得及生态修复金专项用于补植复绿。庭审现场,法官逐条讲解刑法、民法典及新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
陵川法院联合陵川县林业局、陵川县自然资源局发布5起环境资源刑事典型案例,并发布生态守法指引,为辖区群众划出生态行为边界。
河津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对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河津分局诉房某等人污染环境追偿权纠纷一案公开宣判,明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代为修复后享有向侵权人追偿全部治理费用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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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交流:跨区域协作共护生态安然

第三届历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临汾市翼城县召开。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艾凌宇出席并讲话,临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星君,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樊利明,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永生分别作交流发言。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卞俊梅,山西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育庭,翼城县委书记高雅铭等参加会议。省人大代表段鸽鸽、王瑞娜作点评。垣曲、沁水、翼城法院围绕历山生态司法保护分享实践经验。会议就跨区域司法协作、专业化审判、生态修复等达成广泛共识。
省高院在临汾市翼城县召开全省法院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康出席会议并讲话,临汾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渊,临汾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苏星君出席会议,对法典贯彻实施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运城中院在运城盐湖湿地生态修复一线举行首批生态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运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杜幸,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峰彦参加活动。首批受聘的生态技术调查官覆盖生态修复、环境治理、自然资源、水土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将深度参与技术事实核查、修复方案论证、成效评估等工作,全面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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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景区、进乡村

山西法院因地制宜,将普法课堂搬到群众身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生态环境法典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太原市万柏林法院在桃花沟景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问,将法治宣传送到群众身边。
大同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绿色行动倡议书,并组织干警子女开展“法典伴成长护绿小先锋”少儿趣味普法宣传实践活动。阳高法院在云林广场组织开展“法典护生态,环保我先行”宣传日活动,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振华带队参加。大同市云冈法院走进云冈石窟景区昙曜广场开展“法典护航绿水青山司法守护碧水蓝天”普法宣传活动,云冈人民法庭(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庭长朱国峰带队参加。
右玉法院在杀虎口长城重点段附近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应县法院在应县木塔景区周边及清宁公园开展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司法厚植绿色底色”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综合审判庭庭长康靖带队参加。怀仁法院深入街心广场、养殖场等场所开展普法宣传,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宝春带队深入养殖一线。
静乐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聂海军带队深入小康苑社区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项普法宣传活动。河曲法院组织干警走进黄河湿地司法保护基地开展普法宣传。
晋中中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周雪松带队,与民事审判第五团队全体干警共赴祁县,联动祁县法院在昌源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普法宣传,并深入红星二锅头酿造基地开展助企服务。晋中市太谷法院开展“实地调研国保古迹+府院联动座谈+城乡双线普法+赠法典进乡村+古树名木保护”五位一体活动。平遥法院古城文化保护法庭开展“典护古城·法润青绿”主题普法宣传暨全民签名承诺活动。
介休法院干警走进张壁古堡开展普法宣传。灵石法院走进夏门村开展普法宣传。寿阳法院走进市民广场开展宣传。昔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青带队深入矿区企业、乡村、公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左权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走进将军广场、湿地公园和田间地头开展普法。榆社法院将生态法治课堂搬到云竹湖畔,面向青少年开展沉浸式普法。和顺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政府广场和东城社区开展宣传。
石楼法院在沁园春广场设置法律知识有奖竞答环节,吸引群众踊跃参与。
阳泉市矿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依托贵石沟人民法庭“法润红枫”党建品牌,走进水滩社区开展专题普法宣讲,贵石沟人民法庭庭长任晓敏进行宣讲。
长治市上党法院荫城人民法庭深入“国家森林乡村”“全国生态文化村”东掌村开展普法宣传。
沁源法院干警走进仁道村高山草甸开展普法宣传,灵空山人民法庭干警走进暑托班开展生态法治课堂。
晋城市城区法院与城区自然资源局在白马寺山森林公园共建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并发出联合倡议。
晋城中院、阳城法院联合横河镇人民政府、阳城县公安局横河派出所,共同走进析城山景区开展普法活动。沁水法院干警来到历山自然保护区开展宣传,中村法庭干警走村入户普法。高平法院把普法台搭在丹河源头寺庄镇釜山村。陵川法院组织案发地村民旁听公开宣判。
临汾中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临汾市尧都法院干警走进鼓楼广场开展“法典施行日·法治护生态”普法宣传。霍州法院组织干警走进社区、乡村开展宣传。洪洞法院多点联动开展普法。襄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海建带队走进滨河公园开展宣传。曲沃法院在晋园门口开展宣传。翼城法院深入城镇公园、田间地头、乡村古建开展宣传。古县法院干警深入古阳镇热留村庙会一线开展宣传。浮山法院在承天门广场、尧山森林公园开展宣传,并组织参训干警专题授课,实现“一人参训、全员提能”。吉县法院走进西关文化广场开展宣传。乡宁法院到广场、农贸市场、沿街商铺开展宣传。大宁法院开展街头普法。隰县法院在鼓楼广场和驻小西天景区法官工作站开展宣传。汾西法院勍香人民法庭与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开展座谈。永和法院深入坡头村开展宣传。
运城市盐湖法院联合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盐湖分局,先后走进南风广场、体育公园、运城盐湖景区开展宣传。永济法院创新推出双非遗赋能生态普法,将本土蒲剧、道情传统戏曲与生态法治宣传深度融合。河津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走进翠溪社区、翠溪市集开展系列宣传,环境资源法庭对污染环境案件公开宣判。临猗法院在府前广场设展台,并深入源泰热能有限公司、山西力达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宣传。
绿水青山入画卷,法治护航生态美。此次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是山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山西法院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新起点,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坚持用司法裁判守护生态、用普法宣讲温润民心、用履职坚守筑牢屏障,以法槌为笔镌刻青山绿水,以司法为墨晕染万顷青绿,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山西、美丽中国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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