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清晨,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的萍水河(渌水流域)薄雾氤氲,河岸步道上,市民休闲漫步、锻炼健身,呈现出一派宜居祥和的景象。
“以前河边满是淤泥臭味,大家都绕着走。现在河水清澈,每天来河边遛弯成了习惯。”萍乡市退休市民刘大姐的切身感受得益于赣湘两省渌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的稳步推进,这也是江西十余年深耕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河湖蝶变的生动缩影。
纵向差异化补偿,筑牢全域治水根基
江西水系密布,五大河流贯通全域,跨省跨界水系众多,长期面临“上游护水投入大、下游用水受益多”的治理困境。
早在2015年,江西就在全国率先推行全域流域生态补偿,将水环境、水资源管理等核心指标纳入资金分配体系。
为破解上下游权责不对等、治理不同步难题,2018年江西省级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全面落地,构建起省级统筹补偿、省内跨市横向补偿、跨省流域协议补偿三级治理体系,实现85%以上县(市、区)流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2023年,《江西省健全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增加对跨界断面水量的考核,对实施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县,按水质类别实施差异化奖补,并对鄱阳湖湖区18个断面进行定额奖补。
截至目前,江西省财政累计统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4.384亿元,对各市、县实施奖补,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中央项目储备库中的项目建设。在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推动下,2025年,江西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比率达97.7%,长江、赣江干流断面常年稳定为Ⅱ类水质。
跨域横向补偿,打破上下游共治壁垒
“跨省协同治理是江西流域生态补偿的特色亮点。江西先后与广东、湖南、湖北、安徽等省份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实现跨省流域共治、利益共享。”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与流域监管处工作人员周晓波告诉记者。
东江流域是跨省补偿的典型样板。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水源地,赣州市寻乌县、安远县常年严控开发、关停污染项目,牺牲部分发展机会守护水源安全。
2016年10月,赣粤两省签订首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开始实施东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在首轮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2019年12月签订第二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19—2021年)》,继续推进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并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6月,签订第三轮《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制定《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并在第三轮协议中增加了对跨界断面水量的考核。截至2026年6月,赣州市累计获得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33亿元,东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交界考核断面定南庙咀里和兴宁电站水质达标并稳定改善,年均由Ⅲ类提升到Ⅱ类。
2019年以来,赣湘两省先后签订两轮《渌水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并在第二轮协议中明确对水质类别实施差异化奖补。出台《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明确流域治理职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动监测与执法。截至2026年6月,萍乡市累计获得流域补偿资金3.54亿元,赣湘交界的金鱼石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并稳定改善,年均值由签订协议前的Ⅲ类提升到Ⅱ类。
共享生态红利,护水富民相得益彰
多年来,江西还持续拓展补偿覆盖范围,将国家级湿地公园、五河及东江源头、鄱阳湖滨湖保护区、长江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核心生态区域全部纳入补助范围,重点向源头保护区、生态核心区倾斜,夯实生态保护基层保障。
江西的流域生态补偿改革,不止于促进水环境治理,更打通了绿水青山“变现”的民生通道。
抚河流域推进废弃矿山系统修复,整治479座废弃矿山,南城县29座历史矿山全部披上绿装,植被覆盖率超95%。宜黄县创新推行河权改革,发展清水养殖、乡村河道观光,村民共享生态红利。
景德镇南河流域依托前期流域综合治理成效,全力推进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成功获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元。沿线老旧瓷厂转型打造文创街区,推动陶瓷文脉与滨水生态相融共生,吸引群众返乡创业,持续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民生福祉。
下一步,江西将持续优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动生态补偿与碳汇交易、水权流转、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深度联动,以制度创新激活生态价值,以全域共治守护赣鄱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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