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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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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黑恶犯罪。

(二)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网络套路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碰瓷敲诈、网络暴力、务工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三)以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软暴力催收等“软暴力”手段实施的各类涉黑涉恶犯罪。

(四)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五)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犯罪。

(六)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勾连的新型涉网黑恶犯罪。

(七)制造、贩卖、走私枪支及危爆物品等涉枪涉爆黑恶犯罪。

(八)纵容、包庇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查办,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及其他涉黑涉恶相关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可实名或匿名,举报时请提供相关线索详实信息。

(二)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为便于核实反馈,鼓励实名举报,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四)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316-2339015

举报信箱: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祥云北道58号(市民服务中心东门门口)0370号邮政信箱

举报邮箱:lfsshbgs@163.com

廊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4日

来源:平安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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