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巴基斯坦联邦调查局披露,在首都郊区古尔伯格格林一处大型呼叫中心,执法人员拘留了258名外国人,其中约40人为我国公民,另有170名越南公民及其他亚洲国家人员。
就在几天前,巴基斯坦国家网络犯罪调查局在相关区域另一处呼叫中心抓获114名外国人,其中111人为我国公民、3人为越南公民。
很多人的疑问也来了:中巴关系这么近,巴基斯坦一下抓了这么多我国公民,中方会不会交涉?
外交部当天给出的回答很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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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国家网络犯罪调查局盯上的,并不是普通中资企业,也不是正常经营的呼叫中心。
巴媒披露,111名我国公民和3名越南公民所在机构虽然以IT业务等形式存在,但巴方指控相关人员涉嫌利用网络聊天、视频互动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案件涉及所谓网络婚恋欺诈和色情敲诈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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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联邦调查局查到的258名外国人同样存在签证问题。
巴方调查称,他们有人持访问、旅游或商务签证进入巴基斯坦,却集中出现在呼叫中心式办公场所,从事与签证许可不相符的商业活动,因此依据《外国人法》立案。
外界容易把这件事理解成“巴基斯坦突然对我国人员下手”,可如果把时间线拉长,就会发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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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巴基斯坦警方就曾端掉一个涉嫌从事庞氏骗局和投资诈骗的呼叫中心,当时149人被捕,其中71人为外国人,里面包括48名我国公民。
也就是说,巴方针对非法呼叫中心的清查早就开始了,并不是专门冲着某一个国籍来的。
巴基斯坦当然也有自己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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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如果继续在伊斯兰堡周边形成窝点,不仅本国居民可能成为受害者,签证体系、金融秩序和城市治安都会被拖进去。
更麻烦的是,一旦这些机构打着“外资”“IT企业”的名义活动,正常外企也容易被牵连。
所以巴方必须拆掉这条链条。
关系再好,也不能把违法活动变成外交禁区。这条线如果守不住,中巴关系反而会被少数人的犯罪行为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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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外交部记者会上,有记者专门追问巴媒所称“100余名我国公民经营非法呼叫中心被拘留”一事。
林剑的回答没有绕圈子:我国政府一贯严厉打击电诈犯罪,要求海外我国公民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中方正在推进打击电诈国际合作,并已启动成立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
需要说清楚一点,外交部并没有直接使用“抓得好”或者“支持抓捕”这样的原话。
但这个回应已经把边界划得很清楚:如果有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中方当然会维护;可如果涉嫌利用海外空间搞电诈,中巴关系绝不可能成为逃避调查的护身符。
有人可能会问,中方为什么不先谈领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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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领事保护从来不等于替违法行为兜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与支持所在国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并不矛盾。
更值得注意的是,中方眼下正在把反电诈从“双边合作”往多边机制推进。
7月24日,公安部已经明确,今年9月将在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框架下举办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成立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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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披露,今年以来,中方已同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等国开展执法合作,累计抓获遣返2万余名涉诈犯罪嫌疑人。
换句话说,这已经不是抓几个骗子的问题了,而是在堵跨境电诈的生存空间。
如果对境外涉嫌犯罪的本国公民搞特殊待遇,那中方推动国际合作的公信力反而会被自己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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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名我国公民被拘捕,乍一看很容易变成中巴之间的敏感话题,可中方一句“严厉打击电诈犯罪”,反倒把可能出现的外交摩擦提前堵住了。
巴基斯坦依法查案,中方明确要求海外公民守法,双方没有必要为涉嫌犯罪人员把正常国家关系拖进争议。
这对于中巴合作反而是一种保护。
在巴基斯坦生活、工作、投资的我国公民很多,真正需要外交和领事体系保护的,是合法经营的企业员工、工程人员、游客和留学生,而不是借着两国友好关系钻法律空子的人。
少数非法呼叫中心如果长期存在,受损的不只是受害者的钱包。
我国这几年打境外电诈,思路已经越来越清楚:诈骗窝点往哪里搬,国际执法合作就往哪里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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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8万起;
到今年7月,公安部又公布,我国电诈案件立案数上半年同比下降15.6%,并明确要依托即将成立的国际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联盟继续追查境外窝点。
这套打法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不给犯罪集团留下所谓“换个国家就安全”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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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基斯坦抓111名我国公民,并不意味着中巴关系出了问题。
真正值得警惕的,是跨境诈骗集团正在不断换壳、换国家、换签证、换办公地点,把过去集中在少数地区的黑色产业链向更多国家迁移。
所以中方这一次态度明确,意义不只是“不护短”。
它是在告诉所有在海外活动的人:国家关系是国家关系,个人违法是个人违法,两件事不能搅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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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关系再铁,也不是违法者的免罪牌;领事保护再有力,也只保护合法权益。
巴基斯坦拘捕111名涉嫌人员,中方没有替他们开外交后门,反而继续推动国际反电诈合作。这个信号已经够清楚了——跨境犯罪可以换地方,但别指望换个国家,就能把法律甩在身后。
参考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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