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区外立面装饰条老化,但居民对缴纳维修资金无法达成共识怎么办?”
“物业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业主能拒付物业费吗?”
“业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物业公司能直接向使用人主张物业费吗?”
![]()
为回应基层一线的真实法治诉求,近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至黄浦区综治中心开展“点单送法·法官讲堂进综治中心”第二次讲座活动,聚焦小区治理问题开展专题普法,现场答疑解惑。
![]()
黄浦区委政法委、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浦区综治中心、各街道综治中心、调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本次讲座由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施雯以小区治理相关法律问题为主题开展专题授课,现场以案释法、厘清法律边界。
![]()
案例一:
在小区日常管理中,电梯更新改造的费用分摊,始终是业主们争议高发的难题。有商户业主提出,自身位于二楼,日常几乎不使用小区电梯,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承担电梯大修的公摊费用?
针对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民生问题,施雯法官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围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大会决议等作出专业解读:居民楼栋电梯属于建筑物附属设施,由楼栋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且业主大会遵守法定程序作出了合法有效的决议,该商户业主的拒交公摊费用的理由不能成立。
案例二:
某小区建筑外立面外挂装饰条老化开裂,存在高空坠物风险,小区整体抢险修缮资金高,而居民出资意愿无法统一。
施雯法官以此纠纷作为典型示范案例,分享处置思路:街道可依托基层司法服务平台,就该批量纠纷寻求法律支持,法院依法提供专业指导并开展先行调解,联合街道、社区、业委会形成解纷合力,以非诉讼方式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施雯法官引导一线法律工作者举一反三,学习前端处置工作方法,主动把涉物业类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案例三:
物业费纠纷长期位居基层物业矛盾榜首,也是调解员日常接触较多的纠纷类型。实务里各类情形错综复杂:部分业主因物业服务存在轻微瑕疵便拒绝缴纳物业费;业主和前任物业公司达成了物业费减免约定,误以为可以直接约束新任物业公司;房屋实际使用人与产权业主不一致,物业公司面对维权对象难以界定等诸多棘手难题。
针对以上高频纠纷痛点,施雯法官结合真实案例,逐一厘清权责边界,对合同相对性、物业费缴费主体等作出细致讲解,让在场一线法律工作者在开展基层调解工作时更懂法律、更有章法,筑牢法律根基。
讲座结束后,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调解员们踊跃发问,通过互动研讨化解实务中的困惑。
未来,黄浦区人民法院将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点单送法·法官讲堂进综治中心”项目,持续下沉司法资源,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
来源:上海黄浦法院
编辑:诸旻彦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