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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史是20世纪后半期一项新的学术努力,已被视为与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和文化史比肩的一种新历史类型,亦被简称为21世纪的新史学。而今,在它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之后,还可以更深入、更系统地思考并总结其地位。在此,笔者谨提出,环境史不啻是“根史”。只有围绕这个“根”来一探究竟,才能更简洁明了地把握环境史的要义和新意,尤其是它对重构史学理论的独特作用。
这里提出“根史”概念,首先需要追问环境史兴起的根源及其研究的根本,即探寻环境史的根基,以明了为什么可以将环境史作为“根史”。
一般认为,环境史的兴起,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环境问题的压力和环保运动的感召之下,一些美国历史学者突破固有的史学领域,开始接受生态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概念、理论和方法,同时开始从根本上重新定义历史学者所构想的“人类事务”并认识到“自然的内在价值”的结果。譬如,在国际史学界率先使用“环境史”概念的罗德里克·纳什,即是因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发生重大污染事件的刺激而开拓环境史教学与研究领域的。和纳什一样,面对严峻的环境问题奋起行动者,在美国史学界不在少数。作为环境史的开拓者和奠基人的J.唐纳德·休斯、约翰·奥佩、唐纳德·沃斯特、苏珊·福莱德等人,无不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环境危机的见证者和环保运动的亲历者。
因此,沃斯特在《为什么我们需要环境史》一文中强调,历史学必须与时俱进,要将其研究同全球环境危机联系起来。休斯则在《什么是环境史?》中说道,正如妇女史、少数族裔史、儿童史等形式的历史,“大多是社会和政治运动的产物一样,环境史的根源也与那些催生资源保护主义和环保运动的根源交织在一起,这是确定无疑的”。这一根源,显然是严峻的环境问题或“我们的生态危机”,一种不分种族、国族,甚至不分物种的全局的、整体的生死之困,包括对人类文明能否延续、地球上的生命乃至这颗生命星球本身能否保存的大灾之忧。
在思考生态危机的过程中,环境史学者自觉地研究过去的社会与非人类世界的一切互动,探讨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借此,他们不仅继承了社会史学者“自下而上”的治史原则,而且不断向下关注,以至“深入地球”;同时又“自地而上”,上下求索。他们从着眼现实环境问题开始,逐步通过多种途径走进过往的自然,在历史中发现自然或“自然入史”,就成为了环境史学者赋予历史学家的新使命。他们还日益养成了环境史思维习惯,懂得向科学家尤其是生态学家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求更好地认识自然,进而更完整地思考、辨析并撰述与自然相关联并互动的人类历史,这是环境史研究的根本所在,也是环境史作为“根史”的缘由所在。
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环境史是如何作为“根史”得到体现的?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关于这一问题,可以先回到环境史的定义上来认识。对于什么是环境史,国内外学者给予了众多的定义。从历史层面上说,环境史简言之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史;从史学层面上说,“环境史是一门以特定时空下社会—生态系统为基本范畴,研究系统内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关系的变化、发展,强调系统的整体性及其内在的有机联系,具有统摄性和跨学界特征的新学科”。基于这样的认知和界定,环境史聚拢了同环境相关的自然、人文和社会科学各路英豪,从而催生了一种高度跨界别的新学术共同体,可称之为“环境史学派”。这个新学术共同体拥有开展学术交流的宽广平台,主要是各个环境史学会(协会)或相关学术组织以及学术刊物,如《环境史》《环境与历史》等,使得环境史领域活力十足,著作和论文层出不穷,且新意迭出。
因此,这个新学术共同体已构建起丰富多彩的新历史知识体系,从环境史作为新领域确立以来推出的众多新概念中可一探究竟。由此可见,环境史不仅独具特色、自成一体,而且推动了已有的历史研究主题和领域的创新,体现了环境史对于历史学科发展的强大作用。这正如休斯所说,“环境史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能给历史学家更为传统的关注对象,如战争、外交、政治、法律、经济、技术、科学、哲学、艺术和文学等,增添基础知识和视角;环境史之所以有用,还因为它能揭示这些关注对象与物质世界和生命世界的潜在进程之间的关系”。这么看来,环境史不啻是一条纬线,可以与任何经线领域或学科相交叉,从而形成新的次分支领域或分支学科,并使得历史学枝繁叶茂。环境史的这种作用可称之为“融根接脉”,即环境史作为一种新视角与熟知的各类历史研究对象或主题融合与接续,并使历史研究推陈出新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环境史学者构建了多种门类的新历史,包括新世界史、新地区史、新国别史以及新专门史等。它们究竟新在哪里?概言之,它们聚焦于人与自然互动关系的变迁,从生态角度考察、分析与之关联的人类事务,“更加关注充满变数的自然力量如何在各种社会留下它们的印记,社会又是如何使用与掌控自然环境等问题”;“讲述人类如何改变对环境的理解与观念,如何深入了解关于某一具体地方的知识,以及人类的社会价值与冲突又是如何从地区到全球的各个层面影响生态系统的新故事”,这样挖掘和彰显的历史,不同于以往聚焦于人类社会内部的历史,而是在社会关系之中交织着与自然互动所呈现的新色彩。
透视交织着与自然互动色彩的各类新历史,可以领悟作为“根史”的环境史如何革新史学理论的问题。这并非停留在研究主题拓展的层面,而是触及了历史学的哲学蕴涵,并从新的角度回答了历史哲学的核心追问:历史是什么?如何认识历史?如何研究历史?
在历史哲学的传统预设中,历史是人类意志与行动的产物,自然是人类活动的舞台或利用的工具,环境史的兴起、发展无疑挑战了以人类为中心的历史本体观。它否认人类是历史的唯一主角和绝对尺度,主张非人自然也拥有能动性,因而同样是历史的参与者。历史的主体,也就从单一的人类变成了“人类与自然”的复合体。进而,历史的时间观和叙事逻辑也都得到了重塑。地质时间、气候时间等“深层时间”被引入历史,使得人类历史的王朝更迭在这些根本性的自然节律面前显得短暂而脆弱。历史的叙事不再只是政治或经济的兴衰,更是地球生命系统的演化;历史的基本情节也就成为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和能量交换。
随着历史本体的变化,历史认识也发生了变革。在环境史视野下,历史事件不再是由单一的政治或经济原因导致,而是人与非人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例如,一场瘟疫可能由细菌(自然)、环境变化(生态)、人类活动(社会)共同触发。历史认知也从寻找唯一根源和规律转向了对复杂的行动者网络的分析。由于“沉默的”自然不可能在文献中发声,因此,历史认识必须突破传统史学过度依赖文献的窠臼,积极引入非文本证据,如通过冰芯、树轮、花粉分析等自然科学手段获取数据,并对其进行人文解读。这就要求历史学家超越纯粹的文化建构,去认识那个真实存在且对人类建构做出反馈的物质的自然。
本体的和认识的变化,最终落实为研究方法的创新。环境史以独特的思维习惯,横跨人类社会和自然世界,探索了历史的跨界别实践,使得历史研究不再局限于人文社科内部,而是要求历史学家必须与地质学家、气候学家、生物学家等自然科学家深度协作,在科学数据与人文叙事之间搭建起坚实的桥梁。
上述内容涉及历史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创新和重构,这意味着环境史正在推动历史哲学向一种更具生态意识的范式转型。它启示我们,自然与社会的界限是人为划定的,历史则发生在它们的交界处。历史学者的工作不是隔岸观火,而是在这个交界处进行田野作业。历史知识的最终检验,不仅在于文本的自洽,更在于它能否帮助人们理解和应对现实世界中的生态困境。
于是,将环境史置于“根”的位置,意味着它不再只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领域,而是人类一切历史研究和叙述的基底逻辑。它提醒我们,任何人类的故事始终是地球故事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环境史作为“根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复杂、更谦卑、也更接近真实的历史图景,并在冷静分析自然与社会如何纠缠的同时,始终保持着对人类命运的热切关怀。
作者系清华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郭飞
新媒体编辑: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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