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王燕因涉及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的相关海事违法情形,被安庆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违法案件的全流程处置结果,为海事领域行政合规情况公开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样本。
本次处置结果意味着该行政相对人本次涉及的海事违法行为符合法定不予处罚的适用条件,无需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王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15*******1025 违法案由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52-1-1 处罚内容不予处罚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7 作出处罚机关安庆海事局
从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公示信息细节来看,本次涉及的被处罚人为自然人王燕,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12060152-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115*******1025,作出本次不予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7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安庆海事局,整个处置流程严格遵循海事行政处罚公开相关要求,保障了海事监管信息的透明度。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燕成立日期2014年6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燕,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泸州市江阳区分水岭镇文苑路84号。
综合点评
本次安庆海事局公示的该起船舶未依规开展自查或留存记录的案件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属依法合规的柔性执法举措。该结果既明确了船舶运营方需规范自查流程的合规导向,也避免了不当信用惩戒,有助于引导航运相关主体主动完善内部管理,维护辖区航运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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