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说过,现代日本和二战时的日本是不一样的国家。今天我们聊聊现代日本的宪法。日本首部现代宪法是《大日本帝国宪法》,颁行于1889年,在明治维新时期获通过,是根据普鲁士模式所建立出来的一套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在该宪法中,天皇拥有相当的政治权力,但国家财政预算的批核权力在国会手上。1945年7月26日,同盟国发表了《波茨坦宣言》,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该宣言第10条界定了日本投降后,同盟国占领的主要目标:“日本政府要解除在日本人民之民主的所有障碍,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及基本人权将会被确立。”此外,文件中第12条写到:“当这些目标已达到及这里建立了建构于日本人自由表达的意愿而同时倾向和平及负责任的政府时,占领的同盟国将撤出日本。”同盟国不单是要向这个军国主义敌人寻求惩罚和赔款,还有在政治制度上根本的改变。
在日本投降初期美国所采取的措施都显示出,麦克阿瑟与在华府的上级都不打算单方面地在日本实施新的政治制度。相反的,美国政府希望日本自行实施民主改革。但至1946年初,麦克阿瑟就在“编写新宪法”这个最基本的问题上,与日本官员出现意见分歧。日本首相币原喜重郎和他的许多同僚极不愿意地采取激烈的手法——以一份含有自由思想的文件来取代明治宪法。1945年后期,币原喜重郎成立了“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并邀请美浓部达吉等一班学者进行修宪的咨询。其中是由国务大臣松本烝治所提出的“宪法修改四原则”,大意如下:第一、天皇总揽统治权的大原则不变;第二、扩大议会权限,相对限缩天皇大权;第三、国务大臣在国政上对议会负起全责;第四、对人民自由、权利强化保障,在遭受侵害时给予充分之救济。1946年2月,委员会公布依上述原则制定的草案,仍然维持天皇主权、但不符《波茨坦宣言》的国民主权精神,麦克阿瑟认为这些过于保守,逐加以否决,并指示三原则:第一、天皇为国家元首,其皇位世袭。依宪法行使职权,顺应所体现国民基本之意志。第二、废除发动国家主权之战争。日本放弃以战争解决纷争、甚至保护自己安全为手段。禁止设立陆海空三军,并不赋予任何日本武力有交战权。第三、日本的封建制度予以废止。贵族权利除皇族之外,止于现存之一代,今后在其任何国民或是公民政治权力之中无贵族特权。从而决定仿效英国的制度。
麦克阿瑟命其驻日盟军总司令部(GHQ)成员自行草拟新宪法。文件中,大部分由两位拥有法律学位的高级军官——盟军司令部法务官米罗·洛威尔中校与民政局局长考特尼·惠特尼准将所草拟。关于男女平等的章节,则由盟军司令部文职雇员贝雅特·西洛塔·戈登所写。虽然新宪法草案的编写者非日本人,但编写过程中也参考了明治宪法、民间宪法草案,征询了日本的律师及政治领袖(如币原喜重郎和吉田茂)的意见。1946年2月13日,新宪法草案向日本官员公开。同年3月6日,政府向民众公开了新宪法的纲目。同年4月10日,日本举行选举,选出将商议该宪法草案的第19届帝国议会众议院。由于选举法的改变,这是该国首个容许女性投票权的全民选举。昭和天皇在6月20日先将修宪案呈送众议院后,经过两院一些修改,参议院在10月6日通过议案;在随后一日,众议院在只有5人反对的情况下通过议案。10月29日,枢密院院会,天皇亲自出席,会中一致通过“修正帝国宪法改正案”,美浓部达吉与一名顾问官缺席;同日,得到昭和天皇的同意,成为正式法律。11月3日,在参议院举办“日本国宪法公布纪念典礼”公布新宪法,并在皇居外苑举办“日本国宪法公布纪念祝贺都民大会”。根据规定,新宪法将六个月后(即1947年5月3日)生效。由于该宪法是麦克阿瑟所主导修改,因此经常被不满者称作为“麦克阿瑟宪法”或“麦元帅宪法”。
事后看来如果麦克阿瑟按照日本政治人物以及宪法学者意愿的话,新宪法将不会写成。在1952年《旧金山和约》生效后,盟军占领时期结束,日本恢复主权之后,“宪法源自外国”的问题曾经引起争议。1952年后,保守派及民族主义分子打算修改宪法,使之更日本化,但受一些原因所阻。一个原因是修宪较为困难,修宪动议须获得国会两院三分之二议员的支持才可交由人民进行公投(第96条)。还有,反对党在国会占有三分之一议席,主张维持现时宪法,不支持修宪。甚至对长期执政党的自民党党员来说,宪法并无不利。在宪法框架下,他们可制定出符合他们利益的政策。就连在政治生涯中时常要求修订宪法的中曾根康弘,在任职首相期间也低调面对修宪议题。
《日本国宪法》中时常被列举的三大原则是:尊重基本人权、国民主权(主权在民)、和平主义(放弃战争)。在三大原则当中,尊重基本人权是最根本的原则。正因为每个人都得到作为人类最大限度的尊重,也因此每个人的考虑在政治上都得到反映,需要国民主权。于是,在个人被尊重的前提下,必定会建立和平的国家及社会,和平主义的原则也被采用了。
2012年,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发起修宪提案、并倡议修订现行宪法,提出将否定集体自卫权的条文予以取消,以允许自卫队到海外参与联合国的维和及反恐行动,将自卫队的目标设定为“本土防卫和国防保障”,并透过修改宪法条文促使日本成为正常化的主权国家。但修宪内容具有争议性,因此在日本社会上引起较大疑虑。自2012年日本众议院大选后,新一届众议院议员支持修宪的比例则高达89%,之后降为约75%,意味着日本已经具备修宪的条件。但是目前日本各大政党对于是否赞成修宪、修宪的形式以及修宪的内容意见各不相同,而且最近日本政坛变化很大,所以日本短时间内是否会达成修宪以及作何修改,都还很难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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