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三级智力残疾,社区体检时眼部一栏清清楚楚写着“未发现”异常。 可就这么一位连自己签字都按手印的老人,两天后被一家民营眼科医院用“内部车”接走,当天躺上手术台,白内障刀落了,监护人还在家里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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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卫健委8月15日的通报,把这场荒唐剧的脚本摊开了:莱尔眼科(如皋)医院的人,没穿工作服,在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搭讪张某,顺手捞走电话;当晚一个回访电话打过去“通知检查眼睛”;7月17日三弟把人送到约定地点,医院的人接走,当天开刀,走医保。 家属后来调出病历才发现——哥哥不会写字,同意书上是别人代签、本人按印,监护人栏空着。
读到这里,脊背该发凉的不是“民营医院爱揽客”,而是这条链路上每一环都在精确踩线。
《民法典》第1219条写得明明白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要向患者说明并取得明确同意;患者不能或不宜说明的,向近亲属说明并取得明确同意。《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2条、《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10条更进一步:无同意能力者,由法定代理人签字。 三级智力残疾不是“年纪大了耳背”,是法定意义上的认知障碍,没人能拿一个红手印糊弄过去。更讽刺的是,社区体检眼部无异常,医院既不调阅前检也不重做评估,两天完成“发现—转运—开刀—出院”一条龙——这效率,不像眼科,像流水线。
卫健委通报里那几个词,“拉拢患者住院”“医患沟通不充分”“术前评估不充分”“医疗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每一个都客气,加起来却指向同一件事:把弱势患者当成可转化订单。体检现场不穿制服混进公立基层机构搭讪留资,这已经不是“获客”,是蹲点;用亲属当司机、用电话当钩子、用智残者当签字工具,这是把知情同意制度拆得零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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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替医院开脱:白内障不做也迟早瞎,做了是帮他。错。医疗的底线从来不是“结果可能对你有用”,而是“由谁、按什么程序决定对你有用”。今天你能以“为他好”为由绕过监护人给智残人开刀,明天就能以“为他好”为由给独居老人、给低保户、给任何不懂拒签的人上支架、换关节、装晶体。每一次对程序的纵容,都是给下一场围猎发许可证。
莱尔眼科如皋公司2019年成立,公开文书里早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开庭记录。 这次不是孤案失手,是模式跑偏。卫健委说“依法依规处置”“举一反三”,网友要的不只是这一家罚多少、退多少医保,而是三件事说清楚:社区体检场景里第三方人员凭什么自由接触重点人群?民营医院从公立基层“截流”患者的灰色接口谁来堵?智残、精神障碍、高龄独居这类无同意能力者的手术同意书,能不能搞成监护人双核验+卫健备案,而不是医院自说自话?
张某的三弟把哥哥送去体检,接回来时多了一道刀口。一个社会是不是文明,不看它怎么对待能打官司的普通人,而看它怎么对待连自己被开了刀都说不明白的人。刀口会愈合,信任的口子要是这么被“搭讪”出来,再多的通报也缝不回去。
▌编辑:大个鹅
法律顾问: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南通)合伙人
郑晓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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