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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年 8 月 15 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余村考察时,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21 年后的同一天,2026 年 8 月 15 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法典第四条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进了指导思想,而正文里,"废塑料"也被写进了条文——这是第一次。
2026 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法典落地前后,一批"十五五"专项规划密集跟进。对塑料循环利用行业来说,法典把规则立了起来,紧跟着的规划又把目标量化了。
新政集中落地,光看条文还不够
9 月 21 日—24 日,ChinaReplas2026第 34 届中国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将在东莞·广东嘉华大酒店举行,届时将邀请行业领导、专家现场解读生态环境法典及"十五五"系列规划,把政策趋势讲透。本文先带您把《生态环境法典》这轮政策的关键点过一遍。活动咨询:老朋友请联系工作人员,新朋友请联系18901309935(微信同号)
一、再生材料:企业最关心的部分
行业这些年最绕不开的一个词是再生材料。麻烦不在于缺需求,而在于缺统一的标准和认证——料源、品质参差不齐,下游采购方很难判断来路,优质产品往往也得不到相应的市场认可。法典这次,把几件事说得比较清楚。
▍关于标准和认证
第九百九十条国家鼓励再生材料推广应用,建立健全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支持机动车、电器电子等产品的生产者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这条的意义在于,再生材料的质量有了可依据的标尺。标准一旦落地,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来路不明的料之间会被明确区分开。对规范经营的企业是好事,对靠低价走量的路子会形成约束。
▍关于采购和税收
第九百九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鼓励、支持将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第九百九十一条依法利用废弃物和从废弃物中回收原料生产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
政府采购一旦把再生材料纳入目录,带来的是一块稳定、可预期的需求;再加上税收优惠,再生料的成本竞争力会有所改善。这两条是实打实的东西,不是口号。
▍关于废塑料的地位
第九百八十五条国家完善低值可回收物目录,促进废玻璃、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回收利用。
"废塑料"出现在国家基础性法律里,含义在于:它被当作可回收的原料资源来对待,而不是单纯的垃圾。目录落地后,回收端在补贴、税收、用地方面大概率会得到倾斜,最上游的原料供应有了政策依据。
二、再生料的"低碳"价值,法典给了兑现通道
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是这次法典专门设的一编,里面除了循环经济,还有"应对气候变化"一章。对塑料循环行业,这一章藏着再生料除"再生"之外的第二层价值——碳。
▍碳足迹,要有标准和标识了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国务院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分级管理、标识认证和信息披露制度。
再生料相对原生料,在碳排上有明确优势。但过去这个优势"算不清、也没人认"。碳足迹核算和标识认证制度一旦建立,再生料的低碳属性就能被量化、标识、写进采购决策里——这等于给再生料增加了一个新的议价维度。
▍碳减排,有了变现通道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国家建立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
塑料循环利用(尤其是化学循环、再生替代原生)的碳减排,未来有了进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法律基础。能不能进去、进多少,还要看后续方法学,但通道的顶层法律依据已经确立,这是行业还没充分重视的一块潜在收入。
▍下游的减碳压力,会反过来拉动再生料需求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强制减排责任。
用塑的下游企业一旦被纳入碳市场,采购低碳原料就是最直接的减排手段之一。这条会从需求端长期拉动再生料的采购。
三、法典是"纲","十五五"的路线图已经铺开
法典不是孤立落地的。"十五五"开局之年的几份专项规划密集跟进,而且都明确写着"落实生态环境法典要求"。法典定了规则,规划给出了量化的目标和任务清单。
▍《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6 月底印发,经国务院同意——与行业最直接的一份。到 2030 年的目标很具体:
· 主要资源产出率比 2025 年提高 16% 左右;
· 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 亿吨;
·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8 万亿元;
· 明确把废塑料列为传统"城市矿产",加快规范化回收和高值化利用。
▍《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7 月 31 日印发,点名"培育壮大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并提出"稳步提高汽车、动力电池、电器电子、纺织、包装等产品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五五"规划》
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 7 月 8 日印发,这是我国首部固废污染防治五年专项规划,提出到 2030 年固废信息化监管"一张网"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8 万亿元、5.1 亿吨、16%——这几个数字说明:塑料循环不是一个模糊的"绿色方向",而是一条有明确体量和时间表的赛道。法典给的是合法性,规划给的是确定性。
四、三条红线,企业对照自查
机会之外,有三条约束要认真对待,一旦出问题,代价不低。
①再生料的安全边界
第五百一十一条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
涉及接触食品、人体的再生料,合规和溯源是硬要求,没有回旋余地。
②落后工艺的淘汰
第九百八十七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后拆解加工技术、工艺和设备。
还在用落后清洗、造粒设备的产能,属于被点名淘汰的对象。
③固废处置的红线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固体废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
加工环节的边角料、清洗污泥,处置必须走合规路径。
五、另外两条,同样值得留意
▍生产者责任延伸(EPR)入法
第九百五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配套的第九百七十七条(强制回收名录)、第九百七十八条(废旧产品回收体系),意味着上游品牌方、包装生产商将被要求建立回收闭环。这部分回收料、再生料的需求释放出来,接得住的企业会先受益。
▍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升级
第九百九十八条国家依法禁止和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鼓励、引导减少使用和积极回收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且无害的替代产品。
配套罚则(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规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没收产品并处货值金额 1—3 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做传统一次性塑料的是压力,对做可循环、易回收替代方案的是机会。
六、现在该做的事
法典刚落地,强制回收名录、低值可回收物目录、再生材料标准、碳足迹核算标准这些配套都还在制定中,窗口期就在这一两年。
对标标准:用即将出台的标准和认证来要求现在的产品,别等标准落地再补课。
算清碳账:提前给主力产品做碳足迹核算,把再生料的低碳数据拿到手,等标识和碳市场落地时直接对接。
卡位回收:趁 EPR 还没有强制铺开,先和品牌方、包装厂把废料回收合作谈下来,把原料抓在手里。
盯住 8 万亿:循环经济规划已经把产业产值定到 8 万亿元,跟着规划和目录走,比闷头做更容易踩中政策节奏。
生态环境法典的落地,对塑料循环利用行业最实际的意义是:规则明确了,目标也量化了。废塑料被写进法律,再生材料有了标准、采购、碳三个维度的支撑,"十五五"规划又把这条赛道标上了体量和时间表。
条文里的每一句,接下来都会落到企业的成本和订单上。想把这轮新政看得更透,9 月 21 日—24 日,东莞,ChinaReplas2026第 34 届中国塑料回收和再生大会现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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