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面对军属的紧急求助,长宁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用高效、专业、暖心的法律服务为军属纾困解难。7月底,军属一次性拿到了全部经济补偿,他选择用一面锦旗表达自己的谢意。
暖心话语,满满的是对法援专业服务的高度认可,而军属脸上的笑容让承办法援律师李征连、杨莹十分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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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刘师傅(化名)的儿子系现役军人且长期执行专项任务。前不久,家中的一次意外,让刘师傅一家陷入了困境。
原来,刘师傅的妻子突发脑梗,家中又无其他近亲属照料,他只能独自承担。一天,他提前两小时到岗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后,短暂返家探视妻子,随后,又折返回工作岗位。
没想到,第二天,用人单位却以刘师傅擅自脱岗为由,作出书面警告处分。无奈之下,刘师傅只能主动说明家庭突发特殊情况,且签收了处理决定。
本以为事情到此为止,谁料想,10天后,单位又基于同一事实再次作出处理,认定刘师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对于单位的决定,刘师傅非常不理解并感到气愤。考虑到不能影响儿子服役,他只能尝试向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区法律援助中心认定刘师傅符合涉军免审援助条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便及时指派专业劳动法律师承办该案。
承办律师李征连、杨莹了解到,刘师傅已在该公司工作近15年,其间,其劳动关系划转至该公司的下属分公司,而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均未发生变化。2020年6月,双方也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刘师傅短暂离岗,是因为家属突发重病的紧急情形,且已提前保质完成当日工作、事后及时返岗,是否构成“严重违纪、偷懒懈怠”呢?用人单位针对同一单次行为,先后作出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双重处罚,是否构成重复追责、滥用用工管理权?用人单位依据放大化、叠加化的处罚结论,单方辞退劳动者,是否应当承担违法解除的赔偿责任?
对此,法援律师全面核实案件事实,多次接待当事人,系统梳理用工年限、岗位履职、处罚经过、就医记录等细节,精准指导当事人固定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辞退文书、病历材料等全套证据,明确仲裁请求、规范撰写申请书,协助立案,并在庭审中一一给予回应。
面对用人单位提交的多项规章制度及处罚证据,法援律师紧扣“法理、情理、事实”三重维度抗辩:劳动者短暂离岗具备正当事由,不构成严重违纪;企业对同一行为二次处罚、层层加码,违背劳动用工公平原则与比例原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长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全面采纳援助意见,并结合刘师傅多年连续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情况,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近14万元。
一审阶段,法援律师仍持续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促成双方和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刘师傅经济补偿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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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李征连认为,本案依法否定了用人单位“小错重罚、一事两罚”的不当用工行为,明确了企业行使用工管理权必须恪守事实依据与比例原则,杜绝机械执法、过度追责,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企业用工管理。既兼顾法理与人情,又彰显司法温度与法治公平。
区法律援助中心表示,切实减轻现役军人家庭后顾之忧,为军属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是该中心落实涉军法律援助优先、便捷、免审政策的具体做法,中心也将持续深耕涉军维权与劳动维权领域,扎实筑牢拥军优属法治防线。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网络
记者:闫 漫
编辑:程 前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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