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今年来,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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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日照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现将3起案例公布如下:
一
山东某野肉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案
执法人员对山东某野肉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猪肉有两扇未在猪胴体上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验讫印章和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
马某峰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猪肉案
执法人员对马某峰经营场所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猪肉胴体上无印章,无法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经查,当事人存在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和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猪肉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岚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猪肉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
孙某军涉嫌非法经营案
日照高新区孙某军所售猪肉均未经检疫、无任何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日照高新区公安分局。
来源:食品生产科
日期:202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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