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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下称“十不准”);
2026年1月1日《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国资委令第46号,下称“46号令”)正式施行。
本文旨在围绕国企供应链贸易,解读有关贸易的核心制度变化,把握监管路径升级的本质,以期为国企的贸易合规业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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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准”与“46号令”内容对比
“十不准”以负面清单形式,明确禁止中央企业开展十类虚假贸易行为,核心是:没有商业实质的贸易一律不得开展。
而“46号令”的落地,从责任边界、问责制度、追责逻辑、责任主体几个方面彻底重构国企供应链业务合规准则,标志国企供应链监管从“行为规范”迈入“终身追责”的监管硬约束时代。
对比研读“十不准”与“46号令”的核心内容,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国企贸易合规监管路径的升级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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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不准”到“46号令”的升级本质
1、从“形式”到“实质”
“十不准”明确了行为禁区,其审查标准主要是合同、发票、单据等纸面材料的齐备性。
“46号令”的监管不再停留在“四流齐全”的纸面证据,而更关注是否为真实贸易。如对货物是否拥有实质控制权、在交易中是否实际承担了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收益来源是否为真实的贸易价差而非单纯的资金息差。
这种从要求纸面证据齐全到要求享有实质控制权的审查标准变迁,是此次监管升级最核心的特征。
2、从“行为”到“责任”
“十不准”给出的是“禁止什么行为”,明确的是行为红线。而“46号令”解决的是触犯行为红线之后的责任问题。
“46号令”的出台扩大了追责情形,建立了终身追责的刚性机制,明确“重大决策终身问责”;
明确了责任主体与处罚措施,使得责任追究能够穿透层层行政壁垒,锁定全链条的每一个责任人。
这重新构建了国企供应链业务合规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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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合规监管升级对国企的启示
国有企业供应链的合规监管,已从“形式合规”阶段全面进入“实质合规”与“终身追责”的硬约束时代。
国企应梳理其供应链业务内在逻辑,这对于企业准确理解监管意图、前瞻性地布局合规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1、国企应扎根产业链,通过提供物流、仓储、信息、分销等综合服务来创造利润,实现根本性转型,不能仅仅通过“四流一致”的形式包装来规避审查。
2、在“终身追责”的监管背景下,风控不再是业务拓展的制约因素,而是必要机制。有效的风控体系能够划定清晰的行为边界,做到责任分离。
这就要求,业务人员必须依规履职、全程留痕,即便出现非预期损失,亦可适用尽职免责条款。
3、集团总部必须从原则性指导转向穿透式管控,建立实时监控与联合审批机制,将管理前置,实现从“事后问责”向“事前事中防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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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十不准”划定了行为禁区,“46号令”对责任体系进行了系统性重塑,这种立体监管对于国企供应链而言,过去依赖“走单、走票、不走货”赚取流量的时代已经终结。
如何管理货权、自证贸易背景的真实性、构建穿透式合规体系,已成为决定国企供应链业务生存发展的核心命题。
内容来源:专项债咨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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