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报告讯(崔宏涛 通讯员 张胜利 岳丹丹)“我们新密位于河南中原腹地、嵩山东麓。这里山在城中,城在林中,被誉为“中国羲皇文化之乡”“岐黄文化发祥圣地”。2021年以来,我院刑事检察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必须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常态化外部压力。”这一指示精神,“以精准化办案促进全链条打击,以恢复性司法修复生态肌理,以融合履职凝聚保护合力”“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擦亮我院“智·护溱洧”检察文化品牌,在守护新密的内涵与颜值的同时,也让新密千年的历史遗迹与青山绿水交相辉映,完美融合。”河南省新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今臣对记者说。
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
《尔雅》中记载:‘山如堂者密’。新密因以为名。因山而建的新密地处丘陵,境内虽沟壑纵横,但地理生态环境十分优越,境内岐伯山、大鸿山、伏羲山野生中草药众多,素有“天然药库”“中药材之乡”的美称,其中“密二花(金银花)”荣获国家道地中药材认证,并和“密艾”成功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然而多山多矿的一方沃土,却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的“温床”。长期以来,一些犯罪分子在地上、地下对新密一些矿产资源私挖乱采,造成了山体裸露、植被破坏;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则将其他地方产生的一些无处可放的废铝灰这一危险废物从外偷偷运输、倾倒至新密市一些偏僻乡镇村庄山中沟壑里。一场雨后,白烟四起,异味弥散,土地干裂、庄稼蔫死……
针对五年来辖区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四类罪名占受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数的84.72%,且该案件类型集中、共同犯罪突出这一特点,新密市检察院始终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坚决惩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同时发挥公益诉讼“诉”的刚性,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2022年10月,王某某等人在新密市多个乡镇村庄非法倾倒废铝灰,倾倒的废铝灰和遭到污染土壤共计达8350余吨。在办理该案时,新密市检察院与新密市公安局协作配合,展开“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从倾倒人着手,倒追黑灰产链条上的运输者、转让者等一系列人员,从最初的2人追诉至全线14人。2023年1月至2026年5月,新密市检察院以王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该犯罪组织破坏环境资源的公益损害责任。新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等人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缓刑不等刑罚和相应财产刑。检察官们还通过释法说理,促成多人退赃、缴纳环境修复费用263万余元,以办案实效守护新密生态环境安全。该院第一检察部后被最高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评为“两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
织密生态环境修复“监督网”
注重打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重,以恢复性司法推动源头治理是新密市检察院一直遵循的办案理念。
在办理李某某等5人滥伐林木案件中,该院探索“不起诉+修复”的轻罪治理新路径,扎实开展环境资源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刑事检察部门在对李某某等5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及时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意见。后林业部门责令滥伐190株泡桐的李某某等5人补种泡桐共计1520株,并将修复区域打造为“伏羲山公益林”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实现警示教育与生态保护双重效应。
在办理袁庄乡高岭山矿山修复案件中,因新密某公司过度开采且没有及时进行治理和恢复,矿山开采形成的两处矿坑长期处于裸露之中,严重损害当地山体生态环境,根据“谁开采、谁治理、谁修复”原则,该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有效督促矿山开采企业对矿坑覆土5万立方米,植被恢复4万平方米,不仅彰显了法律对破坏生态行为的刚性约束,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为新密山区林地保护提供了司法监督与行政履职、群众参与共治范例,实现了案结事了及生态修复的共赢效果。2026年8月14日,记者看到,如今被企业破坏导致荒芜的山地已重新披上绿装,生态功能也在逐步恢复。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中的运用是该院遵循的办案准则。在审查起诉环节,该院对污染环境系列案分层次处理,将认罪认罚与生态修复深度融合,对积极缴纳修复费用的被告人建议适用缓刑并宣告禁止令。在不起诉后续环节,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确保“不刑”不等于“不罚”。202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7人,通过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累计追缴环境修复费用及违法所得900余万元,推动恢复农用地220余亩,实现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修复人”。
“多维履职”向“系统根治”转化
针对资源环境案件涉及行政监管部门多,存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采集等外部协作不畅问题和检察机关内部部门间协作配合、一体履职、融合履职不够问题,新密市检察院对外深化落实“府检联动”机制,加强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采取优化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管,强化与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不断破解治理保护难题。对内打破四大检察职能壁垒,建立资源环境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协同办案工作机制,推动“一案多查”,全方位构建打击犯罪、监督违法、修复生态、推动治理的生态保护闭环链条,全力服务保障生态新密建设。
主动融汇外脑力量,该院与环保部门、高等院校、研究学会加强交流与合作,借助专业力量提升办案质效。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报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争取支持。报告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检察工作成效获新密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通过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圆桌会议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群众,宣讲生态检察工作,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五年来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通过刑事检察部门提供的相关线索共追回鉴定费、修复费400万元,实现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同步追究。”
““生态兴则文明兴。”近年来,新密市检察院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在生态环境法典护航下,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严惩重大环境资源犯罪,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方式修复生态,强化跨区域协同、破解生态治理难题,借力借智、依托科技提升监督保护精准度,不断为新密溱洧河畔绿水青山注入检察力量,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助益守护新密绿水青山自然生态之美、历史文化之美、人民群众生活之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说。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如今的新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在“相看两不厌”的和谐氛围中相生相伴,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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