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开门杀,网约车司机也需要跟着担责赔偿。
最近北京东城法院判了一起案子,一个醉酒乘客坐网约车,等红灯时误以为到了,猛地推开车门,正好撞上后面超速驶来的电瓶车,导致电瓶车驾驶员十级伤残。
最后法院判决,乘客承担60%责任,司机承担25%责任,骑电动车的自己担15%责任,而网约车平台对司机该赔的那部分,还要再承担40%的共同赔偿责任,而且赔了之后不能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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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乘客自己开的门,平台凭什么也要赔钱? 法院说得很清楚:这个司机是无证营运,没有双证,平台不仅没审核出来,还一直给他派单。平台嘴上说跟司机是 "合作关系",但实际上司机接单、客源、定价全靠平台调度,本质上就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这不是个例,上海一中院前年也判过一起开门杀,司机担70%赔了82万,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苏州中院今年的案子里,平台承担了20%的赔偿责任;还有北京另一起案子,司机和平台连带赔偿14万。所以,不管是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还是共同责任,平台想完全撇清关系,越来越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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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背后的逻辑其实很简单:谁开启危险、谁管控危险,谁就要承担责任。 网约车平台搭建了整个运营体系,把大量车辆和司机接入网络,从中抽成赚钱,那你就有义务审核资质、保障安全。 不能好处都拿了,风险全推给司机和乘客。
对司机来说,这也是个警醒。本案里的司机,因为没有双证、用家用保险跑营运,结果商业险直接拒赔,自己掏了2万多,平台也跟着赔。要是他当初办了双证、买了营运保险,这事儿可能就完全不一样了。所以别觉得无证营运没人查,真出了事,省的那点钱根本不够赔的。
这几年关于网约车的判决越来越清晰了:平台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是承运人,是运营组织者,该担的责跑不掉。司法在用一个个判决告诉行业:享受新业态的红利,就得承担对应的风险。
只有真正合规合规才是对乘客、对司机、对平台自己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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