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 婕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中的一件大事。”近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让这部生态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律“落地有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正从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普法宣传等多维度系统施策。
法典中75%的执法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法典贯彻实施工作,及时组织全系统推进。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还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载体,通过普法宣传、知识竞赛、主题征文等活动,结合六五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将法典搬到企业和群众身边。例如,用大熊猫、八仙过海等深受喜爱的IP形象为法典“代言”,配合生动有趣的动漫场景,让法典的普法宣传更加生动活泼、有生命力。
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典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生态环境部全面梳理与法典密切相关的30余部行政法规、80余件部门规章、400余件规范性文件,以“法治统一”为重要指标,进行全面“体检”,以保证下位文件向法典看齐。法典的实施离不开大量的配套制度。生态环境部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并采取“沿用”“修改”和“新定”3种模式进行处理,确保各项制度规定接得住、接得稳、接得顺。
法典还强化了保障公众健康的根本目的,更加聚焦民生,彰显环保温度。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度关注老百姓可感可及的生态环境问题,如黑臭水体整治、油烟、恶臭、噪声等问题,系统回应人民群众的切身关切。正如赵柯所言:“我们将通过法典的实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福祉。”
这部诞生于中国大地的生态环境法典,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为世界生态环境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具体体现在:第一,法典不仅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国情和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更以负责任的态度,将斯德哥尔摩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巴黎协定等条约规定的国际法义务转化为国内法规范,如在应对气候变化专章明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充分彰显了大国担当,将对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发挥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第二,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将多年来取得的污染防治攻坚等生态环境治理经验通过法典固化下来,并在新污染治理等领域作出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为其他国家开展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经验借鉴。第三,法典明确规定,国家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方针,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支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保护和深海极地考察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
这部诞生于中国实践、回应人民期盼的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筑牢了美丽中国建设的法治基石。从黑臭水体整治到油烟噪声治理,从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守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法典既有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又有守护民生福祉的温度,在法治轨道上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写下生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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