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壁财经讯,上港集团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及上港集团尚东分公司与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洋山四期码头全部经营性资产,年租金为7.80亿元人民币。
同盛集团与上港集团同受上海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且同盛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杨智勇兼任上港集团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合同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后续年度租金根据公式动态调整。租金按季度以现金支付,2026年第一、二季度已发生租金及第三季度租金将在合同生效后20日内支付。标的资产位于洋山深水港区四期集装箱码头,包括岸线长2770米的码头泊位(含7个5-7万吨集装箱泊位和1个工作船泊位)、约164万平方米码头场地范围内的陆域土地、道路堆场、固定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等,总投资约122亿元。此前上港集团受托经营管理该码头,现转为租赁经营。
公告指出,本次交易旨在延续洋山四期码头经营性资产的运营,提高公司集装箱吞吐量、扩大吞吐能力,增强竞争力,充分发挥洋山深水港区规模效应,对上港集团未来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年租金占公司净利润比重较低,不会对日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同时表示,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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